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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采购清单 > 风电项目百科系列之风电项目如何办理压覆矿初步意见(国土局)
风电项目百科系列之风电项目如何办理压覆矿初步意见(国土局)
浏览: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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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广西南宁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24-10-28 18:24
 
详细信息
 风电项目办理压覆矿初步意见(国土局)时,应遵循以下步骤和注意事项:

一、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

首先,项目业主需要深入了解国家和地方关于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的相关政策和规定。这些政策通常由国家自然资源部(或原国土资源部)及地方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和发布,包括压覆矿产资源的审批程序、评估要求、补偿标准等。
 

二、进行矿产资源查询

在风电项目选址阶段,项目业主应向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查询拟建项目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规划、矿产资源分布和矿业权设置情况。这一步骤是确定项目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基础,也是后续办理压覆矿初步意见的前提。
 

三、编制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

如果查询结果显示项目选址可能压覆重要矿产资源,项目业主应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编制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对建设项目必要性、压覆重要矿产资源不可避免性、项目社会经济效益等进行充分论证和评价,并明确压覆矿产资源的范围、储量和价值。
 

四、提交申请并说明情况

将编制完成的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及相关材料提交给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国土局),并明确说明项目情况、申请事项及依据。提交申请时,应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能够全面了解项目情况并作出合理判断。
 

五、与矿业权人协商并签订协议

如果项目确实需要压覆已设置矿业权的矿产资源,项目业主应与矿业权人进行协商,并签订协议。协议应包括矿业权人同意放弃被压覆矿区范围及相关补偿内容,如被压覆资源储量在当前市场条件下所应缴的价款、已建的开采设施投入和搬迁相应设施等直接损失的补偿。
 

六、等待审批并获取初步意见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出具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初步意见。如果项目符合审批条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出具同意压覆的批复文件;如果不符合审批条件,将不予批复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七、办理后续手续

在获得同意压覆的批复文件后,项目业主还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压覆矿产资源储量登记手续,并通知相关矿业权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相应的勘查区块或矿区范围变更手续。
 

注意事项

1. 在整个办理过程中,项目业主应密切关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根据意见对申请材料进行补充或修改。

2. 项目业主应确保与矿业权人的协商和补偿工作顺利进行,以避免因压覆矿产资源而引发的纠纷和损失。

3. 项目业主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的相关政策和规定,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综上所述,风电项目办理压覆矿初步意见时,需要遵循一系列步骤和注意事项。这些步骤和注意事项的顺利完成将有助于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同时保护矿产资源和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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