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通知适用于除采矿项目以外的其它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审查,采矿项目土地复垦方案编制与审查要求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技术要求的通知》(桂国土资规〔2017〕4号)规定执行。
生产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用地,可能对土地造成损毁的,必须按法定程序申请临时用地并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责任主体为生产建设单位或个人
广西中创工程具有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的资质和技术力量。广西全过程咨询、水保、可研、能评、项目申请报告、 表土剥离方案、土地复垦、土地规划修改、发展规划、社稳、地灾等项目技术支撑。欢迎项目业主、相关人员合作共赢,联系人:古经理18697992862 QQ940631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