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兰州临空经济示范区总体方案》编制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 发布日期:2021-08-04 11:50
  • 招标信息区域:甘肃
  • 浏览次数27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兰州临空经济示范区总体方案》编制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

项目名称:《兰州临空经济示范区总体方案》编制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兰州临空经济示范区总体方案》是引领兰州临空经济示范区有序开发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编制实施相关规划的重要依据。需要严格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航局关于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地区〔2015〕1473号)有关要求,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发展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型城镇化战略、相关城乡规划和优化经济发展空间格局的总体要求。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着眼于发挥兰州市比较优势、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全方位深化对外开放、增强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科学划定示范区规划建设的空间范围,明确提出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功能定位、产业布局和重点任务,达到申报国家临空经济示范区的深度要求。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95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申报建设国家临空经济示范区是兰州市委、市政府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推动兰州高质量发展,辐射带动甘肃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重大决策部署。高质量编制《兰州临空经济示范区总体方案》是申报建设国家临空经济示范区的基础和前提,必须契合国家政策导向,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发展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型城镇化战略、相关城乡规划和优化经济发展空间格局的总体要求。《兰州临空经济示范区总体方案》对编制单位的政策掌握度和专业水平要求很高,承接机构的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是编制单位必须对宏观经济、区域经济、临空经济、国家政策有深入研究;二是必须具备编制区域规划、临空经济示范区总体方案的业务能力;三是为便于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等主管部门汇报交流,优先考虑北京相关高水平决策咨询机构。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 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B座

三、公示期限

2021-08-052021-08-11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李主任

联系地址:兰州新区黄河大道中川商务中心1号楼

联系电话:0931~8259432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李攀

联系地址:兰州新区中川商务中心11楼

联系电话:0931-8259258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朱金山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民主西路406号仁恒晶城C栋902室

联系电话:0931-8261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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