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广西职业病防治研究院住院部综合大楼环形道路设计工程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项目已完成,补发)

  • 发布日期:2020-10-09 18:30
  • 招标信息区域:广西南宁
  • 浏览次数130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项目概况                                                    

    广西职业病防治研究院住院部综合大楼环形道路设计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40-1号东方明珠花园1栋1单元9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3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职业病防治研究院住院部综合大楼环形道路设计工程项目的施工工程,招标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病防治研究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政府采购计划文号:广西政采[2020]89-001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GXZC2020-G2-000160-GDZB

建设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柳沙路2号广西工人医院院内

建设规模本次工程道路设计用地面积约1410平方米,沿路负二层地下室部分建筑面积约为133平方米,层高3.9米。包括市政道路、装饰装修、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等建设内容。

合同估算价:220万元

要求工期:90 日历天,定额工期90日历天【备注: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确定,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本次工程道路设计编制范围内医院道路、市政工程、土建工程及安装工程、包括建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市政道路、装饰装修、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等建设内容。

设计单位:聿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业绩要求:5年有过类似道路工程施工的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桂建管201425文除外)。

3.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 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桂建发【20185号)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以评标阶段通过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的结果为准)【备注:此款可由招标人自主选择,如不采用,还须向本项目招标的监督部门说明理由】。

3.6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039日至2020313的正常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是指每天上午9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到18时0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4.2、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40-1号东方明珠花园1栋1单元9层

电话:0771-5894688

4.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以上资料为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4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国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南宁新华支行

银行账号:45001604655050503263

开户行行号:10561104641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3271000分,地点为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40-1号东方明珠花园1栋1单元9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所有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及本公司网站(www.gxgdbid.com)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病防治研究院

: 南宁市青秀区柳沙路2

联系人: 林老师

: 0771-5713595

: 0771-5317834

代理机构: 广西国栋招标有限公司

: 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40-1号东方明珠花园11单元9

联系人:

: 0771-5894688

: 0771-5712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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