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QZZC2020-C1-50012-GXCH
二、项目名称:灵山县人民法院乡镇法庭LED大屏及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西天辉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38-6号第1栋14层12号房
成交金额:人民币(大写)玖拾壹万壹仟元整(¥911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1 | 乡镇法庭LED大屏及视频监控系统 | 详见磋商文件货物采购内容 | 1 | 911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郭荣兵(组长)、禤毅善、符箭(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收取,按成交价的1.5%收取,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成交人应当以转账的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壹万叁仟陆佰陆拾伍元整(¥1366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灵山县人民法院 或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山县人民法院
地 址:灵山县灵城街道江南路4号
联系方式:0777-642889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灵山县灵城镇江滨三路63号
联系方式:0777-66639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成华 电 话:0777-6663968
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30日
附件信息:
33.5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