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品格招标有限公司宁明县2019年村级垃圾处理设施项目(CZZC2020-G1-50007-GXPG)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5-26 09:16
  • 招标信息区域: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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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广西品格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宁明县2019年村级垃圾处理设施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宁明县2019年村级垃圾处理设施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CZZC2020-G1-50007-GXPG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宁明县2019年村级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零壹万捌仟伍佰壹拾肆元壹角捌分(¥:2018514.18)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桂政办发[2015]78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提供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能力,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供应商应在开标时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承诺书原件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起止时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0526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061日止的正常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是指每天上午9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到5时3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获取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三楼)

3.招标文件售价每本25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电子版,不代办邮寄。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携带以下材料到报名处接受报名:(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其最近三个月(20202月至20204的社保证明;(3)提供本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新成立的单位请按实际提供)。上述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原件核查,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否则将被拒绝。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5、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交至指定账户。

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缴纳时必须在银行转帐单上注明所缴保证金对应的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及(标段)号。【备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查验银行转账底单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开户名称: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左友谊大道支行

开户账号:45001598054059556677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6151500分前将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密封递交到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审查供应商资格原件。

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必须递交下述材料作为资格审查用,并由工作人员当场清点出据确认清单,如材料不齐或无效的,将拒收投标文件或按无效标处理。

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2)未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承诺书原件;(3)单位负责人完整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必须提供正反面复印件)(如单位负责人亲自来则提供原件);(4)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如有委托人时提供);(5)委托代理人最近三个月(2020年2月至2020年4月)在投标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保金证明原件(单位负责人亲自来无需提供,新公司及新员工按实际情况提供);(6)供应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6151500在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5楼,具体详见5楼电子显示屏安排)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宁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崇左市宁明县兴宁大道东63号     

联系人: 潘副         联系电话:0771-8629891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品格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五一中路111-9号15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0771-2298386

   3、监督单位:宁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股      电话:0771-8636488

十二、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采购人:宁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品格招标有限公司

                                             202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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