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自然资源局意向公开(贺州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重大工程)(以此为准)2023年1月至2月政府采购意向

  • 发布日期:2023-01-29 15:53
  • 招标信息区域:广西贺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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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详细说明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意向公开(贺州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重大工程)(以此为准)2023年1月至2月采购意向公开 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备注
1 意向公开(贺州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重大工程)(以此为准) 近期,我市圈定了74块历史遗留矿山图斑共227.9280公顷向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申报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重大工程已获得入库。下一步将按照《贺州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内容开展实施,项目采购需求如下: 一、修复范围。共74块历史遗留矿山图斑227.9280公顷。涉及我市三县两区19个乡镇街道(其中八步区30.9810公顷、平桂区106.1931公顷、钟山县37.5669公顷、富川瑶族自治县41.7914公顷、昭平县11.3966公顷)。另有355.26公顷历史遗留矿山需采取飞播+人工撒播草种方式管护后自然恢复。具体修复范围以批复的勘查设计确定的范围为准。 二、投资收益估算。该工程初步估算总投资约12324万元,自治区补助资金5000万元,项目产出约7632万元(具体以审定的施工图设计和投资预算为准)。355.26公顷历史遗留矿山飞播+人工撒播草种投资约10万元/年,管护2年共20万元,需从项目产出中投入。具体总投资额以财政投资评审审定金额为准。 三、利润分配方案。项目如产生净利润,则优先支付给投资实施单位,但不得高于投资额20%的投资收益(以财务决算为准),和投资额4.75%/年的资金占用费,多出的利润归县(区)财政。四、采购方式。通过投资人+勘查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方式采购确定投资实施单位。县(区)自然资源局作为建设单位与投资实施单位签订各县(区)子项目采购合同。涉及建设用地复垦、耕地占补平衡的土地整治类项目按现行审批权限另行审批立项、竣工验收、报备入库。各子项目竣工验收后,对县(区)子项目进行总体竣工验收、结算审计、财务决算审计。 五、时间安排。项目实施期限3年(2023年4月-2025年4月),其中:2023年7月前完成勘查设计,8月前完成财政投资评审,2023年9月各子项目开工建设,2024年12月完成各子项目的县级竣工初验,2025年2月完成各子项目结算审计,2025年4月完成各子项目市级终验和财务决算审计。 六、资格要求。投资人要求: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利性公司、企业。EPC总承包单位要求:勘查设计单位需具备地质灾害勘查设计甲级和土地规划、水利、农林专业之一的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施工单位需具备地质灾害治理甲级资质。有生态修复类、土地整治EPC总承包业绩的优先。接受联合体投标。实施单位不得将修复工程分包或转包给其他单位。 12324.0000 2023年02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0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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