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购置重大灾害事故现场指挥部通信保障等车辆采购项目需求评审公告

  • 发布日期:2021-04-25 23:50
  • 招标信息区域:山西
  • 浏览次数40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拟对购置重大灾害事故现场指挥部通信保障等车辆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我单位于2021年4月25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需求进行了论证,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

    二、项目名称:购置重大灾害事故现场指挥部通信保障等车辆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1309.0700万元

    四、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办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五、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2021年4月26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桃园南路59号

    联系人:康先生

    联系电话:0351-3658082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商务区长兴南街8号阳光城环球金融中心9层

    联系人:刘鹏、高琦鹏、武伟

    联系电话:0351-7882993

    附件:需求论证意见

购置重大灾害事故现场指挥部通信保障等车辆采购项目需求论证意见

项目名称

购置重大灾害事故现场指挥部通信保障等车辆采购项目

采购人

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

采购代理机构

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内容

静中通卫星方舱指挥车、移动办公车、移动保障车、应急通信装备、无人机、自组网定位搜救系统

预算金额

1309.0700万元

论证依据

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论证专家

基本情况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孙立新

山西广电网络集团

高级工程师

王伯平

太原科技大学

教授

王东丽

山西广播电视台

高级工程师

专家论证意见

孙立新: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购置重大灾害事故现场指挥部通信保障等车辆采购项目,包括静中通卫星方舱指挥车、移动办公车、移动保障车应急通信装备、无人机、自组网定位搜救系统。满足消防局关于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相关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系统须投入消防管理平台,实现与部局、总队及支队现有指挥系统的互联互通,执行了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落实了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满足项目需求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系统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地点明确。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验收办法和标准及其合同实质性条款的明确合理。同意项目尽快实施。

王伯平:本采购产品是为满足应急救援工作的要求而需要采购的。通过专家论证,该采购产品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地方标准等规范,落实了节能环保的有关规定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要求。通过论证,对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技术参数要求能实现采购项目功能与目标及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与实施均满足要求。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标准等均符合政策要求和用户需求。同意该采购项目通过专家论证,推荐进入下一步的招标工作环节。

王东丽:本项目依据省政府和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要求,为满足我省应急救援通信保障而采购,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项目执行并接入消防图像综合管理平台,实现与部局、总队及支队现有指挥视频系统的互联互通,执行国家、行业、地方等标准规范,满足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无倾向性。能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的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采购的数量、交付和实施时间地点及履约验收标准等政策要求。同意项目尽快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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