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鸣区城厢镇灵源1-7队个人三产安置地主干道、巷道及排水排污工程已由 南宁市武鸣区征地拆迁总指挥部以关于请求落实武鸣区城厢镇灵源1-7队个人三产安置地主干道及排水排污工程款项的请示(办文45号)和关于请求落实武鸣区城厢镇灵源1-7队个人三产安置地主巷道及排水排污工程款项的请示(办文4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南宁市武鸣区房屋和征地拆迁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GTGGG2G2020011
报建号(如有): /
建设地点:武鸣区城厢镇灵源1-7队
建设规模:1、武鸣区城厢镇灵源1-7队个人三产安置地巷道及排水排污工程:道路A段为东西走向,城市支路,设计速度20km/h,道路设计全长206.045 米,红线宽度7 米;B 段为东西走向,城市支路,设计速度20km/h,道路设计全长279.036 米,红线宽度7 米;D 段为东西走向,城市支路,设计速度20km/h,道路设计全长282.866米,红线宽度7 米;E 段为东西走向,城市支路,设计速度20km/h,道路设计全长87.641 米,红线宽度7 米;F 段为东西走向,城市支路,设计速度 20km/h,道路设计全长100.042 米,红线宽度7 米;G 段为东西走向,城市支路,设计速度20km/h,道路设计全长279.679 米,红线宽度 7 米;H 段为南北走向,城市支路,设计速20km/h,道路设计全长112.464 米,红线宽度4 米,I 段为南北走向,城市支路,设计速度 20km/h,道路设计全长 112.464 米,红线宽度4 米;
2、武鸣区城厢镇灵源1-7队个人三产安置地主干道及排水排污工程:道路C段为东西走向,设计速度20km/h,道路设计全长227.397米,红线宽度7米;K 段为南北走向,设计速度20km/h,道路设计全长539.639 米,施工全长493.43 米,红线宽度11 米;
3、该项目主要有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等相关专业。
合同估算价:人民币壹仟叁佰柒拾肆万陆仟壹佰捌拾捌元整(¥13746188.00元)
要求工期: 240 日历天,定额工期 240 日历天【备注: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确定,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 武鸣区城厢镇灵源1-7队个人三产安置地主干道、巷道及排水排污工程、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工程范围
标段划分: /
设计单位: 广西东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 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不应提高资格要求】,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应按项目情况采取以下两种模式之一:(1)1+1+N模式:第一个1为联合体主办单位,第二个1为联合体主办单位控股且在南宁市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公司,N为联合体主办单位控股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施工企业或注册地在南宁市的施工企业。(2)1+N模式:11为联合体主办单位,N为联合体主办单位控股且在南宁市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施工企业或者注册地在南宁市的施工企业;21为注册地在南宁市的联合体主办单位,N为施工企业。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桂建发【2018】5号)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以评标阶段通过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的结果为准)【备注:此款可由招标人自主选择,如不采用,还须向本项目招标的监督部门说明理由】。
3.6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0 年 06月15日 00 时 00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www.nnggzy.net/gxnnhy)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应通过广西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07 月 07 日 09 时 30 分。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提交地点为
南宁市武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南宁市武鸣区标营新区起凤路3号兴武大厦)(具体详见电子显示屏安排) (当地交易中心)。
5.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功上传,并将与成功上传的投标文件同一时间生成的未加密投标文件电子文本刻录光盘包装密封后,于投标截止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提交到南宁市武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南宁市武鸣区标营新区起凤路3号兴武大厦)(具体详见电子显示屏安排)(当地交易中心),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所有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广西电子招标投标系统验证,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6. 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备注:该项为可选项】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30% 。
进度款支付方式:(1)工程款原则上按进度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 80%,工程变更部分 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 70%;(2)结算款经甲方委托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核后一次性支付至97%给乙方,剩下的3%结算款作为工程质保金,待工程完工一年后,经验收无质量问题即可一次性无息支付。(3)付款前承包人需提供请款报告、合格增值税发票及相关的材料给发包人。
8. 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nnggzy.org.cn)、南宁政府采购网(zfcg.nanning.gov.cn)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南宁市武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宁市武鸣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招标投标办公室(监督电话:0771-6227863)。
11. 注意事项
11.1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登陆地址:http://ztb.gxzjt.gov.cn:1121/zjthy/。由于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与自治区招标投标系统的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非实时同步,每天晚上同步一次),因此投标人应至少提前2天将所需投标材料在诚信库内审核通过。
11.2 投标人须办理企业CA锁后并确保在有效期内才能进行制作投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等业务。未办理企业CA锁的单位,请到广西数字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办理,客服电话:0771-5869801 。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宁市武鸣区房屋和征地拆迁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农坛路3号 地 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607室
联 系 人: 卢工 联 系 人: 丁工、李工
电 话:0771-6336386 电 话:0771-2023496
传 真: 传 真:0771-2023672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gxgtzb@163.com
网 址: 网 址:
2020 年 06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