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盛元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马山县教育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对学校教学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学校教学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MSZC2020-G1-35-GXSYH
三、采购内容及预算:
分标 | 货物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采购预算金额 |
A | 学校教学仪器采购 | 1批 | 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 185.24万元 |
B | 学校多媒体设备采购 | 1批 | 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 163.00万元 |
C | 学校专用设备采购 | 1批 | 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 51.76万元 |
四、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和服务,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供应商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网上下载。本项目不需报名、不发放纸质文件,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ggzy.nanning.gov.cn)在对应的公告下方自行下载电子版本。
七、投标保证金: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推进政府采购“放管服”工作和深化改革有关内容的通知》(南财采[2019]27号)规定,本项目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0日上午9时30分。
2、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7月10日上午09时30分,在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开标,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
十、投标文件的有关要求:
疫情防控期间,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递交,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投标人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性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密封性包封破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为确保投标文件顺利送达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接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能顺利送达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时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
3、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副本复印件一份(方便代理机构现场完成签到工作),然后再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标段、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有效的电子邮箱信息内容。
4、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文件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联系电话告知投标文件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联系电话真实性,确保电话通畅。
5、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纬武路165号502室;收件人:何工;联系电话:0771-2846860。
十一、关于投标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1、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供应商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供应商务必做到: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格式)”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
2、开标当天供应商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会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投标人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确认。
3、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二、关于开标会的有关要求: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避免开标会现场人员密集,本项目开标会过程中所有需要投标人签字确认的表格,取消签字流程,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开标会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主持,采购人和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全流程见证,完成开标会工作。
十三、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广西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http://zfcg.gxzf.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ggzy.nanning.gov.cn。
十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马山县教育局
地址:马山县白山镇银峰大道196号
联系人及电话:韦老师,0771-6823782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盛元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五象新区凯旋路18号广西合景国际金融广场28层
联系人及电话:何工,0771-2846860
3.监督部门:马山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1-6825986
马山县教育局
广西盛元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9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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