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大新县财政局委托代理的大新县2020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资金来源为上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新县2020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
2.2项目招标编号: CZZC2020-G2-40010-GXJH
2.3建设地点:大新县境内
2.4建设规模:道路硬化项目。包含2个标段的施工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5要求工期:各标段均为120天(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招标范围:道路硬化项目。包含2个标段的施工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1标段:大新县榄圩乡新排村弄耆屯至团屯水泥硬化路公路和大新县雷平镇钦联村岜介至新贵新烹至新贵叫旁水泥硬化,以工程量清单内包含的内容为准;
2标段:大新县雷平镇怀仁村岜真屯至怀仁村岜仁屯水泥硬化路公路和大新县雷平镇怀义村渠亚屯至渠畏屯水泥硬化路,以工程量清单内包含的内容为准;
2.9各标段预算金额(人民币):
1标段招标控制价:¥430.0009万元;
2标段招标控制价:¥382.4298万元;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年 4 月17 日至 2020年 4 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7:30 时,在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三楼)购买招标文件。由企业法人或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持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资料报名:①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②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③拟投入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单位)、职称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必须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当场审验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原件核查(法人身份证除外),经审验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才能购买采购文件,审验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将被拒绝购买采购文件。
投标人可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必须对不同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开标顺序为1标段~2标段。
4.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等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250 元/标,售后不退,不提供电子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5 月 7 日09 时30分,地点为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本人递交(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底单原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
8. 监督部门及电话
大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系电话:0771-3626646
大新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771-3625951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新县财政局
地址:大新县环城东路8号
联系人及电话:马主任 0771-3623156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崇左市友谊大道嘉苑小区G组团(市发改委后面)
联系人及电话:叶工 0771-7945829
招 标 人:大新县财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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