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测量是一项严谨的工作,广西中创公司专业承接不动产测量、工程测量、矿山测量、土壤监测、水土保持监测等测量测绘业务,具有丰富的经验,欢迎您联系我们 钟经理:15578985855;QQ:2661543639。同时广西中创公司友情提示,撰写知情同意书和业务委托书时可以这样写:
知情同意书
尊敬的业主:
为方便您办理测绘业务,现将本次办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您对向我中心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因材料失实而引发的一切后果, 您将自行承担。
二、您已知悉需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及其他业务的相关规定,自愿委托我中心办理业务,我中心将按照《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地籍调查规程》、《房产测量规范》、《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 等国家行业技术标准、规程以及有关部门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并提供成果资料。
三、您委托办理的业务,我中心将依据《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国测财字[2002]3 号文)、《关于 印发<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及有关细则的通知》(财建[2009]17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 于我区房产测绘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0]294 号)等文件标准,结合我中心提供的服务内容及工作成本,依法向您收取相应服务费。
四、按照市物价局对经营性服务收费需公示后收费的要求,我中心已事先将相关收费名称、标准及涉及工作内容等在我中心受理窗口、微信公众号等场所进行了公示。 您对该收费名称、标准及涉及 工作内容等已知悉并同意。
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 [2016]2559 号)“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把新建商品房办理首次登记的登记费,以及因提供测绘资料所产生的测绘费等其他费用转嫁给购房人承担,向购房人提供抵押贷款的商业银行,不得把办理抵押权登记的费用转嫁给购房人承担” 您承诺,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您不会向购房人收取因提供测绘资料所产生的测绘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六、若您委托办理的业务符合有关测绘费用减免的文件精神,请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及时告知窗口办理人员,并提供有关书面依据(政府关于测绘费用减免的有关文件、委托项目符合文件的依据等), 我中心将执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提供的服务内容及工作成本,依规向您减免有关测绘费用。
七、若业务受理后,因材料缺失、范围调整、办理意见不明确等原因暂停办理,请您于 5 个工作日内补正材料并明确业务办理要求,逾期未补正材料或者未按要求进行修正的,视为您同意退办该次 业务,由您自行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八、由于您的原因(如:材料缺失、范围调整、办理意见不明确等)或不可抗拒的外力因素(如: 自然灾害、政策变动、突发公共事件等)而消耗的时间,均不计入我中心的业务承诺时限内。
我方已知悉并同意上述事项。
(业主手抄)
业主(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工程通网
工程咨询设计行业综合服务平台,提供水保、能评、可研、建议书、复垦、安评、环评、地灾、工程监理、测绘、检测、方案设计、初设、施工图、国土空间规划、产业规划、发展规划等咨询设计服务。
让天下投资项目快速顺利落地!
电话
钟经理 15807771860
Q Q
1582680976
微信
zh1582680976
邮箱
1582680976@qq.com
地址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桂雅路11号凤岭·麒麟堡A单元2202、22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