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测量是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它是以地籍调查为依据,以测量技术为手段,从控制到碎部,精确测出各类土地的位置与大小、境界、权属界址点的坐标与宗地面积以及地籍图,以满足土地管理部门以及其它国民经济建设部门的需要。为满足地籍管理的需要,在土地权属调查的基础上,借助仪器,以科学方法,在一定区域内,测量每宗土地的权属界线、位置、形状及地类等,并计算其面积,绘制地籍图,为土地登记提供依据而进行的专业测绘工作。它是土地管理的技术基础。要求分级布网、逐级控制,遵循“从整体到局部,先控制后碎部”的原则。
地籍平面控制测量(在地籍测量区内,依据国家等级控制点选择若干控制点,逐级测算其平面位置的过程),地籍细部测量(在地籍平面控制点的基础上,测定地籍要素及附属地物的位置,并按确定比例尺标绘在图纸上的测绘工作),地籍原图绘制,面积量算与汇总统计,成果的检查与验收。地籍平面控制测量分为地籍基本控制测量和地籍图根测量。地籍细部测量主要包括测定界址点位置、制作地籍图、求算宗地面积和制作宗地图。
地形图、地籍图常用图式
适用于1:500地形图和地籍图表示各种地物、地貌要素的符号、注记和整饰标准、以及使用符号的原则、方法和要求。
1 符号的尺寸
(1)符号旁以数字标注的尺寸,均以毫米为单位。
(2)符号的规格在一般情况下,符号的线粗为0.15mm,点在为0.3mm,符号非主要部分的线段长为0.6mm。
以虚线表示的线段,凡未注明尺寸的,其实部为2.0mm,虚部为1.0mm.
组合符号图形部分未注明尺寸的,一般以本图式为准。但楼梯、台阶线、斜坡与陡坎的长短线和短线,其间隔可视图形的大小放大或缩小。
2 符号的定位点和定位线
(1)圆形、矩形、三角形等几何图形符号,在图形的中心。
(2)宽底符号(烟肉、独立石等),在底线中心。
(3)底部为直角形的符号(风车、路标等),在直角的顶点。
(4)几何图形组成的符号(气象站、雷达站、无线电杆等),在其下文图形的中心点或交叉点。
(5)下文没有底线的符号(亭、山洞等),依比例尺表示的,定位点在两端点上;不依比例尺表示的,定位点在其下文两端点间的中心点。
(6)不依比例尺表示的其它符号(桥梁、水闸、拦水坝等),在符号的中心点。
(7)线状符号(道路、河流、堤、境界等),在符号的中心线。依比例尺表示时,在两侧线的中心。
3 符号的方向和配置
(1)独立性地物符号除规定按真方向表示外,其它均垂直于南图廓描绘。
(2)土质和植被符号的配置如下:
整列式:按一定行列配置,如苗圃、草地、稻田等;
散列式:不按一定行列配置,如有林地、灌木林、石块地等;
相应式:按实地疏密或位置配置,如疏林、散树、独立树等。
(3)土质和植被面积较大时,其符号间隔可放大1~3倍描绘;在能表示清楚的原则下,也可采用注记的方法表示;还可将图中最多的一种省绘符号,图外加附注说明,但一幅图或一批图应统一。
(4)以虚实线表示的符号(大车路、乡村路等),按光影法则描绘,其虚线绘在光辉部,实线绘在暗影部,一般在居民地、桥梁、渡口、山洞、涵洞、隧道或道路相交处变换虚实线方向。
4 文字注记
注记的排列形式:水平字列、垂直字列、雁行字列、屈曲字列
注记的方向:各种注记一般为正向,字头朝北图廓,但街道名称、河名、道路注记、管线类别注记的字向和字序依走向注记。
注记的间隔:接近字隔(0.5~-1mm) 、普通字隔(1~3mm)、隔离字隔(字大的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