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评估评审
- 节能评估报告
- 项目建议书
- 项目后评价
- 项目申请报告
- 资金申请报告
- 可行性研究报告
-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 占用林地可研报告
- 土地复垦方案
- 表土剥离方案
- 节地评价报告
- 土地整治可研报告
- 土整规划设计与预算
- 旱改水测量、可研、设计
- 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报告
- 国土空间规划
- 工业园产业规划
- 建筑工程规划设计
- 市政工程规划设计
- 现代农业发展规划
- 发展规划、专项规划
- 乡村规划、概念性规划
- 水土保持方案
- 环评报告
- 环评监测验收
- 水土保持监测验收
- 生态修复方案
- 用地预审报告
- 安评、职评、绿建
- 工程测量
- 矿山测量
- 地形测量
- 不动产测量
- 红线图测量
- 地籍图测量
- 测绘工程测量
- 市政、水利工程测量
安评、职评、绿建
- 简介
- 内容
- 流程
- 规范
安全评价
安全评价(安评)是利用系统工程方法对拟建或已有工程、系统可能存在的危险性及其可能产生的后果进行综合评价和预测,并根据可能导致的事故风险的大小,提出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以达到工程、系统安全的过程。
职评
职评是用来评估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因素对企业职业员工的生命健康造成有害影响的评价体系。
绿色建筑
绿色建筑是指在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
安全评价:
1、安全预评价
2、安全验收评价
3、安全现状综合评价
4、专项安全评价
职评:
1、辅助工程
2、改扩建和技术引进
3、技术改造项目应对利旧内容进行评价
绿色建筑:
1、商业建筑
2、住宅建筑
3、绿色村落建筑
4、商店建筑
5、飞机场建筑
6、工厂建筑等
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
自评估报告
申报项目名称: |
|
||
申报单位名称: |
|
||
建筑类型: |
|
||
自评星级: |
|
分数: |
|
自评依据: |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 组织编制
二〇一五年八月
1、 本报告用于申请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由申报单位填写;
2、 “得分自评”项的填写方式:在自评得分分类对应的表格中,填写符合项目情况的得分,不达标的条文,自评得分填写“0”;不参评的条文填写“不参评”,注明理由,并在“实际提交材料”中提供证明材料,其得分处理方式按相关规定执行;
3、 “实际提交材料”中列表填写对应条文实际提交的材料的全称、查阅路径;
4、 填写本报告时,可进行编辑性修改,但不应自行删除技术内容和要求。
目录
一、自评总述
二、项目效果图
三、自评内容
4 节地与室外环境
4.1 控制项
4.2评分项
5 节能与能源利用
5.1 控制项
5.2 评分项
6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6.1控制项
6.2评分项
7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7.1 控制项
7.2 评分项
8 室内环境质量
8.1 控制项
8.2 评分项
11提高与创新
一、 自评总述
三个申报星级评分要求分别为50/60/80分。经自评估,本项目的控制项全部达标,每类指标评分项得分均不小于40分,评分项与加分项的加权总得分达到 星级的标准。各章节得分情况见表1:
表1项目自评得分情况
|
节地与室外环境 |
节能与能源利用 |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
室内环境质量 |
加分项 |
总分值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 |
适用分值 |
|
|
|
|
|
— |
自评得分 |
|
|
|
|
|
|
换算得分 |
|
|
|
|
|
— |
权重系数 |
|
|
|
|
|
|
加权得分 |
|
|
|
|
|
|
自评总分: 。
二、项目简介及效果图(需标示申报范围、楼栋名)
项目地理位置、建筑面积、层数、高度、主要功能等概述:
三、自评内容
4 节地与室外环境
子项 |
条文 编号 |
条文 |
满分 |
不参评分 |
达标/得分 |
控制项 |
4.1.1 |
项目选址应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且应符合各类保护区、文物古迹保护的建设控制要求。 |
/ |
/ |
√ |
4.1.2 |
场地应无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威胁,无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源的威胁,无电磁辐射、含氡土壤等危害。 |
/ |
/ |
√ |
|
4.1.3 |
场地内应无超标污染物排放。 |
/ |
/ |
√ |
|
4.1.4 |
建筑规划布局应满足日照标准,且不得降低周边建筑的日照标准。 |
/ |
/ |
√ |
|
土地 利用 |
4.2.1 |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
19 |
|
|
4.2.2 |
场地内合理设置绿化用地。 |
9 |
|
|
|
4.2.3 |
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 |
6 |
|
|
|
室外 环境 |
4.2.4 |
建筑及照明设计避免产生光污染。 |
4 |
|
|
4.2.5 |
场地内环境噪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的有关规定。 |
4 |
|
|
|
4.2.6 |
场地内风环境有利于室外行走、活动舒适和建筑的自然通风。 |
6 |
|
|
|
4.2.7 |
采取措施降低热岛强度。 |
4 |
|
|
|
交通设施与公共服务 |
4.2.8 |
场地与公共交通设施具有便捷的联系。 |
9 |
|
|
4.2.9 |
场地内人行通道采用无障碍设计 |
3 |
|
|
|
4.2.10 |
合理设置停车场所。 |
6 |
|
|
|
4.2.11 |
提供便利的公共服务。 |
6 |
|
|
|
场地设计与场地生态 |
4.2.12 |
结合现状地形地貌进行场地设计与建筑布局,保护场地内原有的自然水域、湿地和植被,采取表层土利用等生态补偿措施。 |
3 |
|
|
4.2.13 |
充分利用场地空间合理设置绿色雨水基础设施,对大于10hm2的场地进行雨水专项规划设计。 |
9 |
|
|
|
4.2.14 |
合理规划地表与屋面雨水径流,对场地雨水实施外排总量控制。 |
6 |
|
|
|
4.2.15 |
合理选择绿化方式,科学配置绿化植物。 |
6 |
|
|
|
合计 |
100 |
|
|
4.1 控制项
4.1.1 项目选址应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且应符合各类保护区、文物古迹保护的建设控制要求。
1) 达标自评
R达标;□不达标
2) 评价要点
是否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是、□否。
场地内是否有以下各类保护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其他保护区、□以上皆无。
场地内是否有以下各类文物古迹: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建筑、□历史建筑、□以上皆无。
简要说明项目选址的建设用地属性以及场地内地形、资源情况(100字以内)。
|
若含有上款所列各类保护区或文物古迹,简要说明保护或改造的措施(200字以内)。
|
3) 证明材料
建议提交材料及要求:
1、项目区位图;
2、场地现状地形图:应包括红线范围、竖向标高、原有地物等。若地块中或其周边还涉及文保单位、水体等,地块现状图中还需包含紫线、蓝线与绿线;
3、环评报告书(表):应包括对场地选址以及场地内及周边是否有保护区、文物古迹保护的说明;
4、保护区或文物古迹保护或改造的方案:如场地内有以上各类保护区、文物古迹保护,应包括相应保护或改造措施(如无保护内容可不提供),文物局、园林局、旅游局或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的相关证明文件,相关处理方案等。
5、证明项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文件,可提供城市(镇)总体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相关图纸及文件,如总体规划的“土地利用规划图”或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建设项目的规划图纸,或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带的规划设计条件。
实际提交材料:
|
4.1.2 场地应无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威胁,无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源的威胁,无电磁辐射、含氡土壤等危害。
1) 达标自评
□达标;□不达标
2) 评价要点
场地选址附近是否有以下威胁或者危险源:
□洪灾、□泥石流、□含氡土壤、□风切变、□抗震不利地段(如地震断裂带、易液化土、人工填土等)、□电磁辐射(如电视广播发射塔、雷达站、通信发射台、变电站、高压电线等)、□火、爆、有毒物质等(如油库、煤气站、有毒物质车间等)、□以上皆无
简要说明避免以上威胁或危险源的措施。(300字以内)
|
3)证明材料
建议提交材料及要求:
1、项目区位图;
2、场地现状地形图:应包括红线范围、竖向标高、原有地物等。若地块中或其周边还涉及文保单位、水体等,地块现状图中还需包含紫线、蓝线与绿线;
3、环评报告书(表):应体现场地是否有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威胁以及是否有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源、电磁辐射等危害;
4、涉及地质灾害严重的地段、多发区的,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应包含场地稳定性及场地工程建设适应性评定内容);
5、可能涉及污染源、电磁辐射、土壤氡危害的,应提供相关检测报告或论证报告。
实际提交材料:
|
4.1.3 场地内不应有排放超标的污染源。
1) 达标自评
□达标;□不达标
2) 评价要点
场地内是否有以下建筑或设施:
□餐饮类建筑、□锅炉房、□垃圾运转站、
□其他易产生烟、气、尘、噪声的建筑或设施(请填写)、□以上皆无
如有以上建筑或设施,简要说明避免排放超标的控制措施:(200字以内)
|
3) 证明材料
建议提交材料及要求:
1、建筑总平面图:应体现相关污染源所在位置及其控制措施;
2、建筑平面图:应体现相关污染源所在位置及其控制措施;
3、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提供的环评报告书(表):应包含场地内各类污染源及其控制措施分析。
实际提交材料:
|
4.1.4 建筑规划布局应满足日照标准,且不得降低周边建筑的日照标准。
1)达标自评
□达标;□不达标
2)评价要点
□居住建筑
住区位于 气候区,所在城市为: ,属于:□大城市、□中小城市
本项目中住宅标准日最低日照时数: 小时
住区内是否有老年人居住建筑:□是、□否
如有老年人居住建筑,则老年人居住建筑冬至日日照时数: 小时
是否为旧区改建内的新建住宅:□是、□否
周围建筑情况 ,是否影响周围建筑的日照:□是、□否
□公共建筑
本项目是否为以下几类建筑类型:□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以上皆不是
如是托儿所或幼儿园,则其生活用房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小时数: 小时
如是中小学校,则其南向的普通教室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小时数: 小时
周边是否有居住建筑、学校建筑等有日照要求的建筑:□是、□否
如周边有居住建筑、学校建筑等有日照要求的建筑,本项目是否影响其日照要求:□是、□否
3) 证明材料
建议提交材料及要求:
1、总平面图:应标有清晰的红线、绿线,以及提供能反映本地块与周边地块及建筑的空间相邻关系,包括建筑的使用功能、距离、高度等;
2、日照模拟分析报告:应使用所在地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计算软件对标准日最低日照时数进行模拟计算,日照模拟分析建模应包括地块周边既有建筑(至少将从项目边界计起的第二排纳入建模及分析)。
实际提交材料:
|
4.2评分项
Ⅰ 土地利用
4.2.1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总分19分)
1)得分自评
居住建筑
□3层及以下 □4~6层 □7~12层 □13~18层 □19层及以上
评价内容 |
评价分值(分) |
自评得分(分) |
|||||
居住建筑人均居住用地指标A(m2) |
3层及以下 |
4~6层 |
7~12层 |
13~18层 |
19层及以上 |
||
35<A≤41 |
23<A≤26 |
22<A≤24 |
20<A≤22 |
11<A≤13 |
15 |
|
|
A≤35 |
A≤23 |
A≤22 |
A≤20 |
A≤11 |
19 |
||
|
|
|
|
|
合计 |
19 |
|
□公共建筑
评价内容 |
评价分值(分) |
自评得分(分) |
|
容积率R |
0.5≤R<0.8 |
5 |
|
0.8≤R<1.5 |
10 |
||
1.5≤R<3.5 |
15 |
||
R≥3.5 |
19 |
||
|
合计 |
19 |
|
2) 评价要点
□居住建筑
项目立项审批时间: 年
住宅层数:□低层、□多层、□中高层、□高层,建筑高度: m。
户型类型:________ 主要户型:_________
主要户型建筑面积:_________ m2,占总户数的比例:_____________
住区用地面积: m2
居住人口(按每户3.2人计算): 人;人均居住用地指标: m2/人
□公共建筑
项目审批时间: 年 规划用地面积: m2
地上总建筑面积: m2 容积率:
3)证明材料
建议提交材料及要求:
居住建筑:
1、建筑总平面图:应包含住区用地面积、户数、人均居住用地指标等技术经济指标;
2、人均居住用地指标计算书:应包括人均居住用地指标计算过程。
公共建筑:
1、建筑总平面图:应包含规划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容积率等技术经济指标。
实际提交材料:
|
4.2.2场地内合理设置绿化用地。(总分9分)
1)得分自评
□ 居住建筑
评价内容 |
评价分值(分) |
自评得分(分) |
||
住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Ag |
新区建设 |
旧区改建 |
||
1.0m2≤Ag<1.3m2 |
0.7m2≤Ag<0.9m2 |
3 |
|
|
1.3m2≤Ag<1.5m2 |
0.9m2≤Ag<1.0m2 |
5 |
||
Ag≥1.5m2 |
Ag≥1.0m2 |
7 |
||
住区绿地率 |
≥30% |
≥25% |
2 |
|
|
|
合计 |
9 |
|
□公共建筑
评价内容 |
评价分值(分) |
自评得分(分) |
|
绿地率Rg |
30%≤Rg<35% |
2 |
|
35%≤Rg<40% |
5 |
||
Rg≥40% |
7 |
||
绿地向社会公众开放 |
2 |
|
|
|
合计 |
9 |
|
2) 评价要点
□居住建筑
住区绿地面积: m2 住区用地面积: m2
住区绿地率: (%)
住区总公共绿地面积: m2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m2
□公共建筑
项目绿地面积: m2 项目用地面积: m2
项目绿地率: (%)
项目绿地是否向社会公众开放:□是、□否
3)证明材料
建议提交材料及要求:
居住建筑:
1、建筑总平面图:应体现绿地位置、面积,并包括用地面积、绿地面积、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等指标技术经济指标;
2、建筑平面日照等时线模拟图。
公共建筑:
1、建筑总平面图:应体现绿地位置、面积,并包括用地面积、绿地面积、绿地率等指标技术经济指标;
2、公共建筑绿地是否对外开放的说明。
实际提交材料:
|
4.2.3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总分6分)
1) 得分自评(不适宜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可不参评)
□不参评,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建筑
评价内容 |
评价分值(分) |
自评得分(分) |
|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指标地下建筑面积与地上建筑面积的比率Rr |
5%≤Rr<15% |
2 |
|
15%≤Rr<25% |
4 |
||
Rr≥25% |
6 |
□公共建筑
评价内容 |
评价分值(分) |
自评得分(分) |
|
地下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之比Rp1 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比率Rp2 |
Rp1≥0.5 |
3 |
|
Rp1≥0.7且Rp2<70% |
6 |
2) 评价要点
是否有地下空间:□是、□否
□ 居住建筑
地下建筑面积: m2地上建筑面积: m2
地下建筑面积与地上建筑面积的比率为: %
地下空间主要功能为:
□公共建筑
地下建筑面积: m2 地下一层建筑面积: m2
总用地面积: m2
地下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比率为: %
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比率: %
地下空间主要功能为:
简要说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设计说明:包括该建筑的场地区位、地质条件、地下空间功能分区以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合理性等简要进行阐述。(200字以内)
|
3) 证明材料
建议提交材料及要求:
1、建筑总平面图:应包括总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建筑占地面积等技术经济指标;
2、地下空间建筑平面图:应体现地下空间功能分区及面积;
3、地下空间不参评情况说明书:应论述项目不适宜开发地下空间的缘由,如场地区位和地质条件、建筑结构类型、建筑功能或性质确实不适宜开发地下空间等(仅本条不参评项目提供)。
实际提交材料:
|
Ⅱ 室外环境
4.2.4 建筑及照明设计避免产生光污染。(总分4分)
1) 得分自评
序号 |
评价内容 |
评价分值(分) |
自评得分(分) |
1 |
□玻璃幕墙:可见光反射比不大于0.2。 |
2 |
|
□非玻璃幕墙建筑 |
|||
2 |
室外夜景照明:光污染的限制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 163的规定。 |
2 |
|
|
合计 |
4 |
|
2) 评价要点
是否采用玻璃幕墙:□是、□否
简要说明建筑及照明设计过程中,采用何种措施避免对周边建筑造成光污染(200字以内)。
|
室外景观照明是否有直射光射入空中:□是、□否
照明光线是否有超出被照区域的溢散光:□是、□否,如有,则溢散光占比为:
3) 证明材料
建议提交材料及要求:
1、建筑总平面图:应反映本地块与周边居住类地块的空间相邻关系(距离、高度等);
2、建筑设计说明:应包含玻璃幕墙的可见光反射比的说明;
3、幕墙设计说明:应包含玻璃幕墙的光污染分析专项报告;
4、室外景观照明设计施工图:应包含照明设计光污染控制说明、灯具平面图等。
实际提交材料:
|
4.2.5场地内环境噪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的有关规定。(总分4分)
1) 得分自评
评价内容 |
评价分值(分) |
自评得分(分) |
场地内环境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 |
4 |
|
合计 |
4 |
|
2) 评价要点
场地位于《声环境质量标准》中 类声环境功能区
环境噪声检测情况 单位:dB(A)
序号 |
监测点 |
环境噪声标准值 |
环境噪声测试值 |
||
昼间 |
夜间 |
昼间 |
夜间 |
||
1 |
|
|
|
|
|
2 |
|
|
|
|
|
3 |
|
|
|
|
|
4 |
|
|
|
|
|
简要说明建筑场地周围噪声分布状况,如果拟建噪声敏感建筑不能避免临近交通干线,或不能远离固定的设备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