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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建筑节能科技中心: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绿色建筑评价管理的相关规定,在充分了解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规定和申报程序的基础上,我单位 项目名称 决定申请绿色建筑 设计/运行 评价标识。我单位承诺履行如下事项:
1. 我们将按照相关要求提交申报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合法和完整,如有虚假,取消本项目参评资格。
2. 项目经受理后,未经你单位许可,不会退出此次标识评价活动。
3. 如本项目存有疑义无法解决或无法按你单位规定提交资料,我们同意 降低星级/终止评价标识活动 。
4. 如申报成功获得标识,我们将严格按相关规定使用标识,并接受你单位的监督。
5. 本项目保证提交与电子文件一致的纸质材料作为申报资料,标识有效期满后,纸质申报资料由评价机构统一 销毁/寄回 。
6. 我们同意你单位按项目建设管理部门要求将该项目申报资料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7. 我们同意在项目实施和运行使用过程中,配合你单位开展绿色建筑相关研究工作。
8. 本项目 未在其他机构申报过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曾在其他机构申报过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机构名称 ,标识类别 ,星级 )。
9. 如未按本声明履行义务,后果自负。
特此声明。
申报单位(所有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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