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现就象州县政府投资评审服务机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象州县财政投资项目工程结算审核服务定点供应商采购
二、项目编号:LBXZZC2020-G3-00002-HHGL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服务期限
采购8家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供应商为象州县财政投资项目工程提供结算审核服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协议期限:自审核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2020-2023年)。
五、采购项目预算:无
六、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从事本次采购服务并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条件的供应商;
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
3、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需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潜在投标人不需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可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bsggzyjyzx.com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或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服务部现场下载电子版。
2、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 250 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现场收取费用及开具凭证(请各投标人尽量合理安排时间,采购代理工作人员以购买招标文件凭证接收投标文件,截标止未缴纳此项费用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2、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或网银等非现金形式(转账、电汇、或网上汇款需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交至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以下4家银行任选一家)
开户名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45001627951050705296;
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来宾分行营业室,银行账号:20148101040024860;
3、开户银行:柳州银行来宾办证厅支行,银行账号:72001500000000004261;
4、开户银行:广西来宾桂中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银行账号:216612010171415988;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 2020年 04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 331 号政务服务中心 3 楼,以电子大屏上指定的具体开标厅为准),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2020 年 04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整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 331 号政务服务中心 3 楼)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持授权委托书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招标公告同时在 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 (广西政府采购网)、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bsggzyjyzx.com)上发布。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象州县财政局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0772-4367526
联系地址: 象州县平安大道399号
采购代理单位:广西鸿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卢工
联系电话:0772-4236852 传真:0772-4236852
联系地址: 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3号翠屏水坊9号楼104号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象州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2-4369936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鸿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03 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