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友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新县交通运输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对大新县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经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大新县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经营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CZZC2020-G3-40001-YYZB 。
三、采购项目基本概况:拟引入合格的企业在大新县经营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客运业务,总投资额500万元以上,需投放30辆新购的纯电动新能源出租汽车,车辆技术条件符合国家营运车辆标准,车型统一,三厢5座,电池最高续航里程≧300Km,轴距≧2600mm,对投入的车辆进行为期5年的扶持补贴,详见采购需求表。
四、投标保证金:5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且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过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六、报名材料的提交和招标文件的购买:
1、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3月 30日至 4月 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 ,下午15:00至17:30 (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3楼)。
3、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投标单位: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以下资料报名:(1)介绍信原件;(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提供,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2019年10月至2019年12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4)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身份证等复印件);以上所有资料为复印件的均要求为一次复印件且需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章无效)并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对于有时间限制的资料如为新成立的公司按实提交,只有材料齐全且有效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4、文件售价为每本人民币250元(不含图纸及其它资料费),整套资料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提交账户:
投标单位于投标截止前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的,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至以下账户,转账时请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和标段号,截标时核验转账/电汇单原件,或者采用支票、保函等形式在截标前提交原件。
开户名称: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左友谊大道支行
开户账号:45001598054059556677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4月21 日 9时30分前到达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5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拒绝接收。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后在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5楼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大新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大新县桃城镇养利路462号
联系人及电话:零工 0771-3622142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友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78号广西环保厅住宅楼A栋2单元4层401号
联系人及电话:廖工 0771-5711911
3、监督部门:大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0771-3626646
采购单位:大新县交通运输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友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 3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