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灵川县灵川镇、潭下镇等10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项目编号:GLZC2020-G2-09011-HCJS)施工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灵川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灵川县灵川镇、潭下镇等10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采购项目名称:灵川县灵川镇、潭下镇等10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项目编号:GLZC2020-G2-09011-HCJS
预算金额:873.382247万元。
建设规模:32.7456公顷(491.184亩)。
要求工期:185日历天。
质量标准:达到土地整理行业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国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册职工,且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3.2本项目不接受在2017-2019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评为D级的参建单位。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3.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4.2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潜在投标人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lggzy.org.cn)、
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lcz.cn),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 4 月 16 日上午10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0年 4 月 16 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30分。
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 4 月 16 日上午10时30分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an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lcz.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glggzy.org.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8.监督部门及电话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灵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6812818
9.联系事项
招标人名称: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灵川县 地址:桂林市穿山东路11号樱特莱庄园阳光54栋
联系人:秦主任 联系人:苏工
联系电话:0773-6813969 电话/传真:0773-5888885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3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