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项目编号: GXXY-2019609
二、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新能源汽车整车及配套零件部件制造基地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土石方平整工程二期) | 1 | 40000000 | / | 场地平整面积约57万平方米,填方量约150万立方米,挖方量约155万立方米。 | / |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具备 [营业执照承接业务范围有土石方工程的施工企业] 资质 【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 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 项目经理须具备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 无要求 。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 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 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桂建发【2018】5号)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以评标阶段通过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的结果为准)【备注:此款可由招标人自主选择,如不采用,还须向本项目招标的监督部门说明理由】。 3.6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获取(发售)时间: 2020-03-25 至 2020-04-15 09:30:00
上午: /
下午: /
2.获取(发售)地址: 南宁市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hy)
3.标书售价(元): 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
5.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请于2020年3月25日0时00分至2020年4月15日 9时30分(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hy)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20-04-15 09:30:00
七、 投标地址: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八、 开标时间: 2020-04-15 09:30:00
九、 开标地址: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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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邓宇
联系电话: 0771-5672768
传真: /
地址: 南宁市佛子岭路18号德利AICC国际B1栋19楼
2、采购人名称: 南宁市邕宁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黄耀铖
联系电话: 0771-4753811
传真: /
地址: 南宁市邕宁区龙福路4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科
联系人: /
监督投诉电话: 0771-5535031
传真: /
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