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批市政道路保洁外包服务(NNJKZC2020-026)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8-17 09:43
  • 招标信息区域:广西
  • 浏览次数84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项目概况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批市政道路保洁外包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nnggzy.org.cn)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处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7月2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NJKZC2020-026

项目名称: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批市政道路保洁外包服务

采购需求、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现对经开区范围内道路保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服务项目分为六个标段,服务期限为两年。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

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A分标

银凯片区保洁服务

1、银凯片区保洁服务范围:红色标线道路为承包范围,东以壮锦大道为界(不含);北以南站大道为界(不含);西以南站大道和洪历路形成合围;南以洪历路西段、国凯路西和那洪大道西形成的合围,以及留村村口至旧槎路。

2、保洁面积约为589285.51

3、2座免费公厕(洪运路公厕、万泰隆公厕)保洁和管理。

1926.9636万元

B分标

普罗旺斯片区保洁服务

1、普罗旺斯片区保洁范围:东以友谊路为界;南以那洪大道为界;西以壮锦大道为界;北以白沙大道为界(不含壮锦大道、白沙大道、友谊路、那洪大道)。

2、保洁面积约为391758.05㎡。

3、1座免费公厕(南航公厕)保洁和管理。

1324.142204万元

C分标

北部湾片区保洁服务

1、北部湾片区保洁范围:红色标线道路为承包范围,东以友谊路为界(不含);南以铁山港路为界;西以壮锦大道、沛友路为界(不含);北以那洪大道为界(不含)

2、保洁面积约为388359.77㎡。

3、2座免费公厕(北海路公厕,高岭路公厕)保洁和管理。

1095.174552万元

D分标

国凯大道东片区保洁服务

1、国凯大道东片区保洁范围:红色标线道路为承包范围,东、南以国凯三支路延伸至北部湾一号路、国凯二支路延长线形成弧线合围;西以友谊路为界(不含);北以那洪大道为界。

2、保洁面积约为413679.64㎡。

3、1座免费公厕(国凯二支路公厕)保洁和管理。

1166.576584万元

E分标

友谊路北保洁服务

1、友谊路北保洁服务范围:红色标线道路为承包范围,起点以友谊白沙立交桥往吴圩方向至友谊收费站(原群益收费站处)为终点

2、保洁面积约为541738.93㎡。

1386.85166万元

F分标

友谊路南保洁服务

1、友谊路南保洁服务范围:友谊路南保洁服务范围:红色标线道路为承包范围,起点以友谊收费站(群益收费站)往T1旧航站楼方向至永安路口人行道处为终点。

2、保洁面积约为577732.39

1478.994918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均可参加所有标段投标,一个投标人仅能中标2个标段,标段评标顺序为A→B→C→D→E→F。投标人中标两个标段后不进入后续标段评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所投标采购内容的供应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7月1日2020年7月22日

地点: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nnggzy.org.cn)

方式:本项目不发放纸质版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nnggzy.org.cn)的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处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7月2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采〔2020〕12号)要求,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方式,本项目的投标文件原则上应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

1.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8:00。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且须交由采购代理机构当面签收。采购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小时(即8时00分)统一将收到的投标文件运送至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准时开标。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并尽量在投标截止日期1日前送达。

3.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效的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等内容的纸质表格(表格格式自拟)。如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的邮寄包裹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标识,造成无法将投标文件提交至该项目开标评标环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投标文件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5.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星光大道230号

收件人:滕兰芝       联系电话:0771-4517440、4516754

(二)本项目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

(三)关于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有关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审期间与投标人取得联系,做好评审过程中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投标人务必做到:

1.“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格式)”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联系电话。

2.评审当天投标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审过程中需要与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会通知投标人在合理期限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提交。

3.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本项目取消报名环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提交投标文件参与投标。

(五)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公告发布媒体: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网站(zfcg.nanning.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nnggzy.org.cn)、广西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jkq.nanning.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广西南宁市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洞岭路0号创意产业园A栋B区4楼418室

联系方式:黄广佳   0771-49798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广西南宁市星光大道230号

联系方式:滕兰芝   0771-45174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滕兰芝

电 话:0771-4517440

4.监督部门: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联系方式: 0771-4793501

 

附件:1.公开招标文件(NNJKZC2020-026).doc

      2.公开招标文件(NNJKZC2020-026).pdf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采购中心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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