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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明县2020年中央提前下达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项目编号:CZZC2020-G2-50001-AHHP)招标公告
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宁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委托,现对宁明县2020年中央提前下达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宁明县2020年中央提前下达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项目编号:CZZC2020-G2-50001-AHHP),其中:
1标段:宁明县爱店镇堪爱村下板辛屯上下板辛路到陆逢山松树砂仁产业道路建设工程;
宁明县爱店镇堪爱村上板辛屯沙路路口到鸟柏路口松树八角产业道路建设工程;
宁明县城中镇馗塘村下街屯那响片甘蔗基地产业道路建设工程;
宁明县城中镇馗塘村上街屯浦查片甘蔗基地产业道路建设工程;
宁明县桐棉镇琴清屯到六力屯松树产业道路硬化工程;
2标段:明江镇百泉村百马屯六兵到晒场甘蔗水稻产业发展道路建设工程;
宁明县明江镇利江村法那屯-棒刘屯接G322L国道甘蔗产业道路硬化建设工程;
宁明县海渊镇那禄村那禄屯-那埋屯甘蔗、桉树产业道路硬化建设工程;
宁明县海渊镇桐骨村桐骨屯-保爱屯甘蔗产业道路硬化工程;
宁明县峙浪乡派台村旧汪江屯到驮林屯便民涵桥建设工程;
宁明县峙浪乡派台村旧驮陵屯到浦龙屯水泥路松树砂仁产业道路建设工程;
峙浪乡思陵村思陵屯至那熟屯通屯水中桥改造工程;
3标段:宁明县寨安乡那雷村那雷屯海喳喳到朵酒甘蔗松树产业发展道路建设工程;
宁明县寨安乡那雷村那雷屯G219沿边公路口到四桂松树甘蔗产业发展道路建设工程;
寨安乡立门村岽门屯G219沿边公路口到那狼甘蔗产业道路建设工程;
宁明县寨安乡那练村浦简屯坡习到派阳路口甘蔗产业发展道路建设工程;
宁明县寨安乡安阳村浦蒙屯到派连河甘蔗产业道路硬化工程;
二、采购编号:CZZC2020-G2-50001-AHHP
三、采购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宁明县2020年中央提前下达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水中桥改造、道路硬化、挡土墙等工程(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及招标预算表格为准)。
四、建设地点及计划工期:崇左市宁明县,各标段要求工期均为:90日历天
(施工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工期,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缺陷责任期24个自然月
五、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仟叁佰贰拾柒万伍仟陆佰叁拾贰元整(¥1327.5632万元),其中:
1标段:预算总金额为人民币(¥465.9956万元)
宁明县爱店镇堪爱村下板辛屯上下板辛路到陆逢山松树砂仁产业道路建设工程:人民币壹佰壹拾伍万玖仟壹佰贰拾玖元整(¥1159129.00元);
宁明县爱店镇堪爱村上板辛屯沙路路口到鸟柏路口松树八角产业道路建设工程:人民币玖拾万零壹仟陆佰柒拾伍元整(¥ 901675.00元);
宁明县城中镇馗塘村下街屯那响片甘蔗基地产业道路建设工程:人民币柒拾万零叁仟贰佰柒拾肆元整(¥703274.00元);
宁明县城中镇馗塘村上街屯浦查片甘蔗基地产业道路建设工程:人民币陆拾壹万捌仟柒佰伍拾伍元整(¥618755.00元 );
宁明县桐棉镇琴清屯到六力屯松树产业道路硬化工程:人民币壹佰贰拾柒万柒仟壹佰贰拾叁元整(¥1277123.00元);
2标段:预算总金额为人民币肆佰伍拾贰万柒仟壹佰柒拾陆元整(¥452.7176万元)
明江镇百泉村百马屯六兵到晒场甘蔗水稻产业发展道路建设工程:人民币壹佰叁拾万零玖佰贰拾贰元整(¥1300922.00元 );
宁明县明江镇利江村法那屯-棒刘屯接G322L国道甘蔗产业道路硬化建设工程:人民币 贰拾捌万贰仟捌佰贰拾柒元整(¥282827.00元 );
宁明县海渊镇那禄村那禄屯-那埋屯甘蔗、桉树产业道路硬化建设工程:人民币叁拾贰万叁仟肆佰玖拾元整(¥323490.00元;
宁明县海渊镇桐骨村桐骨屯-保爱屯甘蔗产业道路硬化工程:人民币叁拾陆万贰仟壹佰伍拾柒元整(¥362157.00元);
宁明县峙浪乡派台村旧汪江屯到驮林屯便民涵桥建设工程:人民币贰拾柒万叁仟伍佰贰拾陆元整(¥273526.00元);
宁明县峙浪乡派台村旧驮陵屯到浦龙屯水泥路松树砂仁产业道路建设工程:人民币壹佰捌拾肆万玖仟壹佰陆拾壹元整(¥1849161.00元);
峙浪乡思陵村思陵屯至那熟屯通屯水中桥改造工程:人民币壹拾叁万伍仟零玖拾叁元整(¥135093.00元);
3标段:预算总金额为人民币肆佰零捌万捌仟伍佰元整(¥408.85万元)
宁明县寨安乡那雷村那雷屯海喳喳到朵酒甘蔗松树产业发展道路建设工程:人民币壹佰叁拾陆万伍仟壹佰捌拾元整(¥1365180.00元);
宁明县寨安乡那雷村那雷屯G219沿边公路口到四桂松树甘蔗产业发展道路建设工程:人 民币 玖拾贰万叁仟柒佰捌拾捌元整(¥923788.00元);
寨安乡立门村岽门屯G219沿边公路口到那狼甘蔗产业道路建设工程:人民币壹佰万零贰仟柒佰伍拾肆元整(¥1002754.00元);
宁明县寨安乡那练村浦简屯坡习到派阳路口甘蔗产业发展道路建设工程:人民币 肆拾捌万叁仟玖佰壹拾陆元整(¥483916.00元);
宁明县寨安乡安阳村浦蒙屯到派连河甘蔗产业道路硬化工程:人民币叁拾壹万贰仟捌佰陆拾贰元整(¥312862.00元);
六、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策(财库[2017]141 号)。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7.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7.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完成工程施工的相应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注册专业是公路工程(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工程系列交通行业中级 (含)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7.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4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5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8.1发售时间:2020年3月23日至2020年3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8.2发售地点: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三楼。
8.3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300元(不含图纸部分),不提供电子版、售后不退。
8.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由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持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下资料前来购买:(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4)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授权委托书;(6)拟投入项目经理的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考核合格证(交安 B 证)复印件 、职称证(必须为工程系列交通行业中级(含)以上职称)复印件、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证(必须为工程系列交通行业中级 (含)以上职称)复印件;(7)拟投入本项目的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岗位证、身份证复印件;(8)以上有关人员(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2019年12月-2020年2月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
注:以上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资料原件(资质证书除外)现场核查(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报名。
投保保证金:1标段: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2标段: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3标段: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银行转账、电汇、工程担保、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禁止现场现钞交纳。(如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时,投标人须对其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以下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的时间为准,请投标人注意银行转账汇款到账时间风险)。
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左友谊大道支行
开户账号:4500 1598 0540 5955 6677
(转账时在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号或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
1、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等形式的,投标人在开标时必须提供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单原件,开标时不出具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单原件,将不接受其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单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中无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单复印件的,作废标处理。
2、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该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帐户的银行开具(若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为银行的分支机构,不具备开具投标信用银行保函资格时,可由该分支机构的上级且具有开具投标信用保函资格的银行开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并保证其有效。
使用银行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时间截止时,在开标现场提交单独密封的保函原件,由招标人核验保函信息,确认保函是否有效后交由招标人存查。投标人提交的保函原件未单独密封的,投标无效。同时投标人应将银行保函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副本之中,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办理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保函的时效应与投标信用银行保函(格式)的有效期一致。)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9.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9.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4月13日9时 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具体详见5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9.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czjyzx.gov.cn/gxczzbw/)、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ahhpgs.com)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地址:宁明县城中镇兴宁大道东36号旧国土局办公楼5楼
联 系 人:廖工
电 话 :0771-8629791
招标代理机构: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51号祥和苑6栋3单1105~1106 号
联系人:秦工
电 话:0771-5785742
监督部门:宁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电话:0771-8636488
招标人:宁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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