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平南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总承包(EPC) (GGZC2020-G2-00067-GXCJ)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5-28 15:18
  • 招标信息区域:广西
  • 浏览次数286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平南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总承包(EPC)

GGZC2020-G2-00067-GXCJ)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9年平南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平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发改投资2019675、平发改投资2019676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南县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Rþ设计、采购、þ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A标段:平南县思旺镇、平南县东华镇、平南县官成镇、平南县大鹏镇、平南县思界乡

B标段:平南县大安镇、平南县大新镇、平南县武林镇、上渡街道办

建设规模:A标段:建设9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其中思旺镇花石村60t/d,配套管网(含支管)约1400米;东华镇兴华村50t/d,配套管网(含支管)约1100米;东华镇相资村50t/d,配套管网(含支管)约1000米;官成镇官南村40t/d,配套管网(含支管)约1100米;官成镇八宝村70t/d,配套管网(含支管)约1300米;官成镇新新村40t/d,配套管网(含支管)约1250米;官成镇育梧村40t/d,配套管网(含支管)约1100米;大鹏镇思乐村40t/d,配套管网(含支管)约1100米;思界乡思界村70t/d,配套管网(含支管)约1600米

B标段:建设5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其中大安镇订木村30t/d,配套管网(含支管)约1150米;大新镇大黎村60t/d,配套管网(含支管)约1300米;大新镇关铜村100t/d,配套管网(含支管)约2000米;武林镇李练村50t/d,配套管网(含支管)约1300米;上渡街道办芳岭村80t/d,配套管网(含支管)约1800米;

附表一:

序号

标段名称

地点

建设内容

特殊要求

1

 A标段

思旺镇花石村

在盘龙屯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1座,采用有动力好氧处理工艺,处理规模60t/d,配套管网1400米。

排水排到沟渠,不要直接排入河道

2

思界乡思界村

在光珠屯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1座,采用有动力好氧处理工艺,处理规模70t/d,配套管网1600米。


3

东华镇兴华村

在院山屯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1座,采用有动力好氧处理工艺,处理规模50t/d,配套管网1100米。

过桥底管道需用铁管铺设,用基座抬升悬空

4

东华镇相资村

在小汾屯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1座,采用有动力好氧处理工艺,处理规模50t/d,配套管网1000米。

需在末端保留或者新建雨水排水渠道。

5

官成镇官南村

在大彭屯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1座,采用有动力好氧处理工艺,处理规模40t/d,配套管网1100米。


6

官成镇八宝村

在村委所在屯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1座,采用有动力好氧处理工艺,处理规模70t/d,配套管网1300米。

末端建设在河道边,需按要求建设等高防水堤,削减末端对面河堤,使河道宽度等同于建设前,并按照原样建设防水堤。通过桥底管道需用铁管。

7

官成镇新新村

在三友堂屯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1座,采用有动力好氧处理工艺,处理规模40t/d,配套管网1250米。


9

官成镇育梧村

在白庙屯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1座,采用有动力好氧处理工艺,处理规模40t/d,配套管网1100米。

排水需铺设管网引至村边河道排放。

8

大鹏镇思乐村

在社坪屯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1座,采用有动力好氧处理工艺,处理规模40t/d,配套管网1100米。

沿河堤需悬挂钢铁管道约70米,围栏制作需参照现有河堤围栏建设,

10

B标段

大安镇订木村

在石宝屯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1座,采用有动力好氧处理工艺,处理规模30t/d,配套管网1150米。


11

大新镇大黎村

在下菱屯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1座,采用有动力好氧处理工艺,处理规模60t/d,配套管网1300米。


12

大新镇关垌村

在关塘屯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1座,采用有动力好氧处理工艺,处理规模100t/d,配套管网2000米。

需建设提升泵站或者提升设施。

13

武林镇李练村

在安塘屯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1座,采用有动力好氧处理工艺,处理规模50t/d,配套管网1300米。

排水需引至最近沟渠

14

上渡街道办芳岭村

在大岭头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1座,采用有动力好氧处理工艺,处理规模80t/d,配套管网1800米。

需建设进污水站末端道路,铺设水泥路面或者铺设广场砖,设置走道栏杆。

备注:

所有的项目都必须在末端建设操作间(控制间),尺寸要求3×3×3米,末端一体化设施必须是碳钢或者玻璃钢制作,末端必须建设围栏,每个项目点围栏类型、外观中标后与业主单位协商后建设。

 

合同总估算价约A标段:549.7万元(其中:设计费为19.6万元、建筑安装(含设备)工程费为530.1万元)。(注:其中安全生产费即为商务标投标文件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投标报价的安全生产费以投标价表为准,该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

B标段:422.9万元(其中:设计费为15.1万元、建筑安装(含设备)工程费为407.8万元)。(注:其中安全生产费即为商务标投标文件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投标报价的安全生产费以投标价表为准,该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

计划工期:A标段: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工程施工工期为 150 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不低于国家定额工期的80%。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20 429日至 2020 1024日。

B标段: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工程施工工期为 150 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不低于国家定额工期的80%。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20 4 29日至 2020 1024日。

2.2 招标范围(适用于A、B标段设计内容:建设范围内的详细勘察、设计总平(含综合管网等)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经业主方确定的设计任务书范围内的设计漏项和缺项由总承包方承担责任,设计(包含预算、图纸等)必须经过业主方审定同意,并由业主送平南县财政评审中心进行财政评审。

施工内容:建设红线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其中已包含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2.3本项目(适用于A、B标段 要求þ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适用于A、B标段 要求þ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2.5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适用于A、B标段符合规范、有关政策、有关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初步设计批复的要求。

2.6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适用于A、B标段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A、B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A、B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1926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

3.2.2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施工负责人(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1人。

3.3业绩要求(适用于A、B标段无要求¨有要求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适用于A、B标段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同一投标人不可同时兼中两个标段。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适用于A、B标段)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3月18日9时00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pnxggzyjy.cn:8088/gxpnhy)(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注:投标人如第一次登录,登录前需在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pnxggzyjy.cn:8088/gxpnhy)完成单位信息注册,已经广西住建厅诚信库系统备案的投标单位则无需注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适用于A、B标段)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49日北京时间900 分,地点为: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南县平南镇工业大道(县交通运输局)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所有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诚信平台”)验证,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6. 评标方式适用于A、B标段)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适用于A、B标段)

7.1预付:视业主资金到位情况,最高可预付20%的预付款。

7.2工程款支付方式:

完成工程60%可支付至合同价50%。工程完工后支付至80%,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经有关部门对竣工结算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结的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保期满验收合格后15日内返还。承包人就工程进度款提供有效合法的发票。

7.3 设计费支付方式:

设计进度款支付方式:预算、施工图设计通过财评后,全额支付设计费用。

8. 投标保证金(适用于A、B标段)

8.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A标段:投标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整(¥50000.00)【备注:项目估算价的2%,且最多不超过80万元】

B标段:投标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整(¥40000.00)【备注:项目估算价的2%,且最多不超过80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可以银行保函、银行转账、电汇、工程担保、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禁止现场现钞交纳。(如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时,投标人须对其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方式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备注:开标现场投标人将银行开具的无条件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原件提交给招标人,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联合体则需所有成员单位盖章)并装订入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或记录在案并在评标阶段由评标委员会做否决投标处理;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备注:开标现场需查验银行转帐原件(备注:电子转账的底单原件可采用彩色打印件并加盖转账单位公章),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则需所有成员单位盖章)并装订入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或记录在案并在评标阶段由评标委员会做否决投标处理。

1)账户名称: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平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号:20352013957000719 

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咨询电话:0775-7867280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与投标报名时该投标人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当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可由联合体中的任一方缴纳,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

8.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由招标代理机构收集退保材料并提交到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心收到退保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保手续。

8.3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收集退保材料并提交到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保手续,中心收到退保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保手续。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gcz.gov.cn/)、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ggjy.gxgg.gov.cn:9005/)平南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pnxzf.gov.cn/上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平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775-7821405

平南县发展与改革局:0775-7822107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南县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南县平南街道办江滨路                地址(平南办事处)平南县平南街道办阳光开发小区七街

   编:537300                           邮    编: 537300

人:洪工                              人:汪洋

   话:0775- 7838992                     电    话: 0775-7860668

                    

                               


2020 3 17


附件信息:

反对 0 举报 0 收藏 0 评论 0
联系方式

您还没有登录,请登录后查看详情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