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关于南宁市第四幼儿园新园项目设计(QXQZC2020G50192) 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9-23 19:00
  • 招标信息区域:广西南宁
  • 浏览次数88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宁市第四幼儿园新园项目设计 已由 南宁市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局 南青发改字【2017】341号 批准建设, 招标人 为 南宁市第四幼儿园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 QXQZC2020G50192

报建号(如有): /

建设地点: 中柬路以北、中泰以东规划约有7920平方米的用地适合规划为幼儿园建设用地

建设规模: 拟建一所21个教学班、630名学生的幼儿园,项目总用地79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43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281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5620平方米,其中包括幼儿活动用房6615平方米、服务用房1470平方米、附属用房1440平方米、教师管理用房1500平方米、 素质教育用房1050平方米、音乐舞蹈教室740平方米等。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通风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电气工程、土方工程、广播系统工程、智能安防系统工程、绿化工程。本项目概算总金额为13294.68万元。

合同估算价: 328.710000万元

设计服务期限: 98 日 历天,定额工期 98 日历天 【备注:建筑工程设计定额服务期限应按《全国建筑设计周期定额(2016年版)》确定,不得任意压缩设计周期,确需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并增加 压缩周期费用,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市政工程项目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招标范围: 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初步设计招标、施工图设计招标 【备注:除概念性方案设计,鼓励对实施性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进行设计总包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资质 【备注:招标人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设计单位资质类别和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 ,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业绩要求: 有要求 ,要求投标人近 3 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下同)以来完成过1个类似工程设计业绩。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指:项目总投资1亿元(含1亿元)人民币以上或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含2万平方米)以上的文教类建筑项目设计。

3.3 财务要求: 有要求: 投标人近3年(2017 年、2018 年、2019 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4 信誉要求: 有要求: 近 3 年内(投标截止日前 3 年)没有不良行为记录,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信誉声明。

3.5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及高级(含)以上职称。须出具由投标人为其缴纳2020年6月至2020年8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且未提供社保证明的,请提供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的在编名录证明材料。

3.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拟担任本项目的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至少包括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1人、暖通专业负责人1人、造价编制负责人1人,各专业设计人员均具备中级(含)以上职称。以上主要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员工,须出具由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2020年6月至2020年8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且未提供社保证明的,请提供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的在编名录证明材料。

3.7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 列要求: 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设计 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8 其他资格条件:无。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0年8月25日23时59分2020年9月15日 9时30分(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hy)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和图纸。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 2020年9月15日 9时30分 ,地点为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递交,否则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设计方案招标)

8 设计费用支付方式

详见设计合同。

9 本项目要求采用新型技术(可选)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广西建设网(www.gxcic.net)、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http://zfcg.nanning.gov.cn)、南宁市青秀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qingxiu.gov.cn/qxcgw/)上发布。(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

11 交易服务单位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2 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科(监督电话:0771-5535031)

13 注意事项
投标人须办 理企业 CA 锁后并确保在有效期内才能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制作投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等业务。未办 理企业 CA 锁的单位,请到 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办理,客服电话:0771-5869801。

14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宁市第四幼儿园

代理机构: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

南宁市柳沙路13号

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63号绿地中央广场B1栋9楼(东面)

邮编:

530021

邮编:

530022

联 系 人:

农主任

联 系 人:

陈琴

电 话:

0771-5827306

电 话:

0771-2026629

传真:

/

传真:

0771-2026628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zhgxf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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