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技术综合楼制作中心录音棚及语录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青秀区长园路8号大地华城S3-01号商场三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C2020-G1-003731-ZZGJ
项目名称:技术综合楼制作中心录音棚及语录间项目
预算金额:总预算为427.00万元,其中A分标为305.00万元,B分标122.00万元。
采购需求:A分标:技术业务综合楼文艺录音棚系统1套;B分标:技术业务综合楼语言录音系统1套,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A分标:合同签订日期后6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安装完毕;B分标:合同签订日期后6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安装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5《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桂政办发[2015]78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9月21日至2020年9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青秀区长园路8号大地华城S3-01号商场三楼);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携带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购买或授权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并明确委托权限)及身份证原件购买,材料齐全且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每本另加邮费50元,交至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分公司账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宁分行东葛路支行,银行账号:771901372110211,并及时将转账底单、投标人信息、联系方式、邮箱地址等传真至0771-5823176,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传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招标文件寄出。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蒙颖 联系电话:0771-5823176 传真:0771-5823176。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青秀区长园路8号大地华城S3-01号商场三楼)开标厅;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投标人应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青秀区长园路8号大地华城S3-01号商场三楼)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供应商可以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为减少人员聚集风险,疫情防控期间,每个项目只能派1名投标人代表参加现场交易活动;
2.(1)疫情期间,本项目投标文件可接受邮寄,投标人可选择邮寄投标文件。选择邮寄的供应商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包装完善的投标文件(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好包装及密封后另行进行快递包装)。收件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长园路8号大地华城S3-01号商场三楼。收件人:蒙颖,电话:0771-5823176。请寄件人在邮件外包装写清楚是***项目投标文件,并留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2)供应商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性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密封性包封破损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密封性要求,做废标处理;
3.选择邮寄的供应商视为对本项目的唱标记录直接确认,其签到时间为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具体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签到表和唱标记录表中对供应商标注为“邮寄”字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A分标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零伍佰元整(¥30500.00)(须足额交纳);
B分标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贰仟贰佰元整(¥12200.00)(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下班前(2020年10月12日)将投标保证金以转帐、电汇、银行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如下账户,并将转账底单附在投标文件中。
开户名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宁分行东葛路支行
银行账号:771901372110211
2、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广播电视台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73、75号
联系人:何宝峰
联系方式:0771-20919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长园路8号大地华城S3-01号商场三楼
项目联系人:欧昌梅、黄艳玲
联系方式:0771-5675006
3.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0771-5331544
采购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