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武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MCG2020-003A-1南宁市武鸣区预算单位印刷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定点服务供应商采购信息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9-23 18:59
  • 招标信息区域:广西南宁
  • 浏览次数68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现就南宁市武鸣区预算单位印刷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定点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南宁市武鸣区预算单位印刷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定点服务供应商采购

二、项目编号:WMCG2020-003A-1

三、采购组织类型:集中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预算金额

分标号

采购名称

A分标

印刷服务定点服务供应商采购

B分标

互联网接入服务定点服务供应商采购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A分标: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经营(业务)范围满足采购内容的供应商。

A分标:投标人须具备有效《印刷经营许可证》

B分标: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本次采购内容,具备法人资格或其授权分公司的供应商;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2.地点: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方式: 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信息公告处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八、公告期限: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10149时30分(北京时间)在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开标厅开标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采〔2020〕12号)要求,现对本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十一、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

(一)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5:00~18:00。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且须交由采购代理机构当面签收。采购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小时(即7时30分)统一将收到的投标文件运送至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准时开标。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并尽量在投标截止(开标)日期1日前送达。

(三)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效的电子邮箱等内容的纸质表格(表格格式详见附件),工作人员将依据此信息将邮寄袋(或箱)提交该项目的开标评标环节。如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的邮寄包裹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标识,造成无法将投标文件提交至该项目开标评标环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招标文件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五)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南宁市武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武鸣区标营新区起凤路3号(收件人:林林 联系电话:0771-6230512)。

、投标文件拆封及密封性检查。

截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和采购人的见证下拆开投标文件包封,采购人对投标文件密封性和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进行签字确认。

、关于投标人的报价。

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商务技术符合性审查结束后,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情况填写开标记录表,交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报价、交货期等内容进行签字确认。

、关于投标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一)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投标人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投标人务必做到:

1.“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格式)”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

2.“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格式)”落款处的“传真”务必填写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

(二)开标当天投标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会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投标人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确认。

(三)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填写联系电话、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取消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人须知”中“15.开标”的所有内容。

、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南宁政府采购网、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业务咨询:

采购人:南宁市武鸣区财政局

联系人:张婷联系电话:0771-6098908

采购代理机构:南宁市武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771-6229251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南宁市武鸣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系电话:0771-6098853

南宁市武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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