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墒情监测建设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ZC2020-G3-003651-JGJD)
1. 招标条件
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文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指导意见(试行)》(桂水规范[2018]4号)等有关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批准,拟对广西墒情监测建设工程进行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业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文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文中心。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广西墒情监测建设工程属于《全国水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13-2020)年》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工程作为《全国水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13-2020)》广西部分的实施,对该规划“初步建成覆盖全国的墒情自动监测站网,基本满足抗旱减灾、水资源管理工作对土壤墒情监测的需要”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的作用。
根据项目资金安排情况,按照突出重点、急用先建、分期实施的原则,在全区共14个市计划布设200个自动墒情站(其中改建28个,新建172个),均为固定自动墒情站,由广西区水文中心统一管理。项目建成后广西自动墒情站网密度将达到1180km2/站,初步建成覆盖全区的墒情监测站网。同时,新建墒情站点需接入现有的各水文中心遥测平台,对12个市中心信息接收服务器进行升级改造;为区中心、各县(市)水文中心站购置墒情监测机动装备共103套;按照《旱情评价指标(DB45/T 1096-2014)确定的旱情评价指标开发构建旱情分析评价系统。项目投资估算2186.01万元。
2.2工期要求
①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编制初步设计报告;6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提交设计文件及相应附图; ②资金下达后,30个日历天内进场施工,120个日历天内完成观测场建设,18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安装和调试;③资金下达后,210个日历天内提交开展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所需要的资料档案,240个日历天内提交开展工程完工验收所需要的资料档案,270个日历天内提交开展竣工验收所需要的资料档案。
2.2招标范围及内容
标段划分:1个标段。
招标内容:(1)工程的初步设计阶段及施工图阶段的勘察设计服务。在广西墒情监测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成果基础上,进一步修改、补充、细化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开展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工程勘察设计。按照有关勘察规范的规定和要求提供勘察成果,根据工程情况开展勘测作业准备工作、勘测成果分析及方案编制工作,并提交相应工作成果;按照《水文设施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SL506-2011)的要求编制初步设计报告,按规范要求提交施工图及相关资料。(2)仪器设备、安装工程及建筑工程的实施建设。包括200套自动墒情站设备采购、安装,12套信息接收服务器的采购及安装,购置103套墒情监测机动装备。(3)广西旱情分析评价系统开发和系统集成工作。(4)按工程进度和招标人的要求及时填写、编制、收集、整理和归档工程档案资料,提交各阶段验收过程中所需要的资料。其中,工程监理、建设管理费等不在总承包范围之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事业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有: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具有本项目所需的系统集成工程实施能力。
3.1.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为2个,还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见附件),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为勘察设计单位,其资质等级应具有:a.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b.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由勘察设计单位派出。另一成员承担本工程的安装管理工作,施工管理负责人由联合体成员单位派出。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③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④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如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具备即可)在近5年(从2015年9月1日起至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止,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定时间为准)内有承担过省级水文类或水资源监测类项目的设计咨询服务或软件开发服务类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合法的分包工程算业绩
R合法的分包工程不算业绩
3.3信誉要求(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都不得有下列行为):
(1)最近三年(开标之日前三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在最近三年(开标之日前三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 《信用中国(广西)》(http://www.gxcredit.gov.cn)列为受惩名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② 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7-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中每年的净利润均不得有亏损(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联合体投标的,需同时递交联合体各方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3.5人员要求:
3.5.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类的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5.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水文水资源专业或自动化专业或信息化专业类的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5.3施工管理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类的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5.4项目驻场人员:中标人必须根据项目需求,配备项目人员。在合同签订至项目质保期内,派出至少1人(具备项目完成能力,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在招标人指定地点驻场开展建设期和质保期内相关工作。所派驻场人员须为中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依法为其缴纳社保费的证明材料。在项目服务期限内,严格遵守采购人的工作时间安排,且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驻场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上述所有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开标时需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核查)。
3.6其他要求:
3.6.1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前最近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开标时需提供原件核查。如在9月开标,则需要提供含有6、7、8月或5、6、7的参保缴费证明。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
3.6.2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增加如下约定:
þ2019年1月1日后有任何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或分院的投标。
3.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
4、获取招标文件事宜
4.1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2020年9 月14日至2020年9月21日,潜在投标人可以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xggzy.gxzf.gov.cn),规定的流程下载招标文件。
4.2 有广西墒情监测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下载。由各投标人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网址:http://gxggzy.gxzf.gov.cn),操作流程与下载招标文件相同。
5. 其他事项
5.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应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牵头人本单位人员;此外还需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5.2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方式提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网发布。
7.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7.1 本工程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定于2020年10月9日11时00分,并于此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标。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若投标人未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7.4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时需正确佩戴口罩、体温不得超过37.3℃、没有疫情接触史或医学观察已经满14天,否则将被劝返或隔离,必要时配合区域防疫机构强制隔离。
7.5疫情期间,本项目接受投标文件邮寄,投标人可选择邮寄投标文件。选择邮寄的投标人需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6:30分前)将密封包装好的投标文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好包装和密封后另行进行快递包装)寄到以下地址:收件地址: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四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件人:何 芮;电话13558331127。
寄件人应为本单位的人员同时为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请寄件人在邮件外包装注明是“广西墒情监测建设工程总承包”,并留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如有疑问请咨询开评标科:0771-2610595。
7.6选择邮寄的投标人视为对本项目的唱标记录直接确认,其签到时间以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为准,签到表和唱标记录表中将对投标人标注“邮寄”字样。
7.7投标人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包封破损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密封要求,做废标处理。
7.8 为减少人员聚集风险,疫情防控期间,每个项目只能派1名投标人代表参加现场交易活动。
8.监督部门及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地址:南宁市桃源路69号
联系电话:0771-5331544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文中心
地址:南宁市建政路12号
联系人:李工 蒋工
电话:0771-2185692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邮编:530022
联系人:周剑、杨小凤
电话:0771-2804614/0771-2807659
传真:0771-2804614
E-mail:
网 址: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文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盖公章)
2020年9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