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人防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本项目招标公告下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9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NZC2020-G3-00139-GXJL
项目名称:人防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贰万元整(¥4200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肆拾贰万元整(¥420000.00)
采购需求:人防工程质量检测服务1项(包括人防工程的隐蔽检测、安装检测、主体检测、见证取样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经营(业务)含有相关内容的供应商。
3.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
(1) 具备广西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资质告知性备案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机构资格;
(2) 具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内容须满足招标范围的要求且在有效期内,计量附表中计量认证项目(参数)需包括人防门,风机,过滤吸收器,油网除尘器,阀门,排气活门,防爆波地漏,钢材和钢筋抗拉强度、质量偏差、反向弯曲,混凝土抗压强度,混凝土结构中混凝土强度、缺陷、钢筋配置、保护层厚度等。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9月7日至2020年9月28日
2.地点: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本项目招标公告下方
3.方式: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投标人自行在规定网站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中的“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等文件的操作指南”)
4.售价:0元,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5.报名要求:根据南财采〔2019〕27号文精神,取消政府采购项目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报名环节,即取消项目开标前设置潜在供应商信息登记和网上报名要求。潜在供应商在采购项目截标前均可提交投标文件参与投标。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9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但因疫情期间,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需通过邮寄快递送达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根据南财采〔2019〕27号文精神,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根据《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恢复全市公共资源现场交易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疫情防控期间,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本项目供应商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本项目的投标文件原则应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1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9:00~17:30。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采购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的,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统一将收到的投标文件运送至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准时开标)。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且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即08 时30分)送达。
2.3供应商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各投标人另行准备投标单位企业信息[含:投标单位全称、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如委托)联系电话等信息,打印在A4纸上加盖章单位公章],以便在开标会现场录入,完成签到,然后再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标号)、项目开标日期、有效的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等内容的纸质表格(表格格式详见附件)。
2.4招标采购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投标文件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投标人如发现邮件签收但未收到采购代理机构邮件通知时,应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以确保投标文件按时寄达。
2.5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36号青湖中心13层1301号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收件人:王工
联系电话:0771- 5345232。
3、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取消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人须知”中“五.开标”的所有内容。
4、投标文件拆封及密封性检查。
截标后,招标采购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和采购人的见证下拆开投标文件包封,采购人对投标文件密封性和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进行签字确认。
5、关于投标人的报价。
由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商务技术符合性审查结束后,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情况填写开标记录表,交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报价、交货期等内容进行签字确认。
6、关于投标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6.1为便于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投标人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投标人务必做到:
6.1.1“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格式)”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移动电话联系方式。
6.1.2“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格式)”落款处的“传真”务必填写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
6.2开标当天投标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会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投标人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确认。
6.3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填写联系电话、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致使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网上查询地址: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angxi.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 http://zfcg.nanning.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www.nnggzy.org.cn/gxnnhy(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四)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南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218909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人民防空监察所
地 址:南宁市科园大道68-1号
联系人:刘工联系方式:0771-38103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36号青湖中心13层1301号
联系方式:0771-53452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电 话:0771-5345232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南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2189091
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 年9月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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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外包粘贴表格(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开标日期:
联系电子邮箱及手机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