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博白县南流江主干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建设项目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博白县南流江主干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博白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博发改工交〔2019〕4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博白县博白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博白县南流江主干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总承包
项目招标编号:YLZC2020-G2-230164-GXJB
建设地点:广西博白县博白镇
建设规模:建设博白县南流江主干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活污水11座污水处理站和铺设配套污水管网,以及厂区配套工程;总处理量510m³/d,φ700砖砌污水检查井391座,φ1000砖砌污水沉泥井93座,入户井290座,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项目总投资约:1900.1460万元(其中:土建控制价1214.1894万元,设备控制价685.9566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70天。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博白县南流江主干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包括11座污水处理站和铺设配套污水管网,以及厂区配套工程。每个村包括厂区内外道路铺设、挡土墙、围墙、绿化、格栅池、调节池、设备间等。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3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项目采购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4财务要求:投标人最近三年(2017~2019年)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具备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5.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各自的法律责任;
3.5.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5.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7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12日 00时00分至2020年9月18日18时00分,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http://ggzy.yulin.gov.cn(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9日09时30分,地点为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 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所有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验证,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6.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进度款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博白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http://www.bbctc.com.cn/)、玉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ulin.gov.cn)、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yulin.gov.cn)上发布。
9.交易服务单位
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监督部门及电话
博白县纪委执法室举报电话 0775-8239673
博白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0775-8228022
博白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0775-8331612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博白县博白镇人民政府
地 址:博白县博白镇兴隆东路146号
邮 编:537600
联系人及电话:刘 工 0775-8321935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博白县高速路出口往西800米昆仑·华府2栋2单元11楼
邮 编:537600
联系人及电话:王芳 0775-8229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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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