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等规定,现就来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新能源汽车巡逻用租赁项目(项目编号:LBZC2020-G3-00004-KLLB)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巡逻用租赁项目
二 项目编号:LBZC2020-G3-00004-KLLB
三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每年租赁100台,租赁期限:三年。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四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采购预算(人民币,元) |
人民币伍佰肆拾万元整(¥5400000.00) |
五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六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能提供本次招标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投标。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不需投标报名,自然人自2020年3月13日至2020年4月2日均可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aibin.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如网站无法下载资料时投标人可以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服务部现场下载资料),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250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现场收取现金及开具凭证((请各投标人尽量合理安排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以购买招标文件凭证接收投标文件)。
八 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强制投标人进行现场勘察。
九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需足额交纳)。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以下银行任选一家,需备注项目编号:LBZC2020-G3-00004-KLLB
开户名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45001627951050705296
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来宾分行营业室,银行账号:20148101040024860
3、开户银行:柳州银行来宾办证厅支行,银行账号:72001500000000004261
4、开户银行:广西来宾桂中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银行账号:216612010171415988
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接受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形式作为投标保证金。
十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4月3日上午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一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4月3日上午10 时00分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二 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laibin.gov.cn)。
十三 联系事项:
1、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陈 都 联系电话:0772-4226111 传真:0772-4218716 邮政编码:546100。
通讯地址:来宾市盘古大道香格里拉4-204号(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面)。
2、来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人)
联系人:廖科长 联系电话:0772-6653716
地址:来宾市兴宾区麒麟路136号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来宾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监督电话:0772-4235137。
十四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采购人:来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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