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灌阳县旧城区小街小巷市政道路建设工程总承包 (项目名称)工程已由灌阳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灌阳县旧城区小街小巷市政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灌发改字【2019】88号】、关于灌阳县旧城区小街小巷市政道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灌发改字【2019】10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灌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R设计、□采购、R施工、R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灌阳县城区
建设规模:具体包括:前进路道路红线宽度8m,长度347.504m,现状为碎石路面,改为沥青混凝土路面;龙亭路道路红线宽度8m,长度261.945m,现状为碎石路面,改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建设路道路红线宽度12m,长度为555.31m,现状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加铺沥青混凝土路面;新华路道路红线宽度5.4m,长度为393.350m,现状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加铺沥青混凝土路面;解放东路道路红线宽度7m,长度为233.856m,现状为碎石路面,改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文昌路道路红线宽度6m,长度为452.751m,现状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加铺沥青混凝土。双桥路道路红线宽度7m,长度为541.037m,现状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拆除重建沥青混凝土路面;绕城路道路红线宽度14m,长度为487.4686m,现状为碎石路面,改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设置人行道、绿化、亮化设施。其中前进路、龙亭路、新华路、解放东路、文昌路、双桥路、工程内容为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建设路工程内容为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绕城路工程内容为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
合同估算价:约770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R勘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180天(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30天,施工工期为150天)。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0 年10月至 2021 年4月。
2.2招标范围: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方案设计完成前: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具体内容:
(1)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报建报批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报建;施工图审查登记备案;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备案;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解决噪音排放、建筑垃圾排放、道路开口等问题。
(2)工程设计:设计阶段包括本项目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等。
(3)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内容。
(4)全过程项目管理: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对工程的合同、信息进行管理,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所有工程建设资料。
(5)工程竣工及备案: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协助招标人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基建档案等需要通过的验收工作。
2.3本项目 □要求 R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 R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含)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结构师或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并具有中级及以上(含中级)职称。【备注:建议招标人可选择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作为项目总负责人】。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中级职称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无。【备注:建议招标人自行确定】。
3.2.4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1 家设计单位和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请于2020年09月04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企业CA锁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lggzy.org.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 年09 月30日09 时30分,地点为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所有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验证,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综合评估法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20% 【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项目不得低于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不宜高于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30% 。】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 ,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80%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lggzy.org.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桂林政府采购网http://gl.zfcg.zcygov.cn媒体上发布。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73-5625161
灌阳县建筑施工招标投标站 电话:0773-4218480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灌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灌阳县江东新区创业路2号 地 址:桂林市临桂区临桂镇汇金.时代广场1幢32层16号-21号
邮 编:541600 邮 编:541000
联 系 人:唐工 联 系 人:李秋云
电 话: 13877307636 电 话:0773-7596922
传 真: / 传 真:0773-7596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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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09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