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汇海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 富川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FCZC2020-G1-230137-GXHH)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9-23 19:00
  • 招标信息区域:广西贺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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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广西汇海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

富川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FCZC2020-G1-230137-GXHH招标公告

富川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FCZC2020-G1-230137-GXHH)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窗口(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1115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富川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采购编号:FCZC2020-G1-230137-GXHH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最高投标限价(采购预算价):(人民币:大写)叁佰零陆万捌仟肆佰元整(¥3068400.00万元)

5.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内容(标的物)

单位

数量

1

富川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一批

本项目核心产品为:项号 3:“电解质”项号:5“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项号13“全自动血液体液细胞分析仪”项号:18“动态心电记录仪”详见:第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货物需求一览表

备注

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零配件除外)投标;

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制造商(生产厂家))核心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其投标产品型号情形区分适用不同法规进行评审: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制造商(生产厂家))核心产品,但型号不同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

适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一条: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制造商(生产厂家))核心产品,但型号相同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

适用《关于防治政府采购招标中串通投标行为的通知(桂财采〔2016〕42号)》文件第二(一)款精神,即: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任意核心产品(主要投标货物)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制造商(生产厂家))核心产品。

6.《项目合同》履行期限:

◆供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 30 个日历天内完成

◆质保期:质保期为壹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货物需求一览表中另有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质保期内定期对设备进行免费保养和维护(免费维修或更换配件),保修期外发生维修只收材料成本费;提供终身维护和保养服务。(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和售后服务电话)。

◆供货地点:富川瑶族自治县(以具体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商务资格条件:须为国内注册(《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载明“住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满足以下各项标准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第二十二条规定;

1.2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3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内容,同时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采购货物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不需提供许可和备案证明;采购货物包含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备案证明;采购货物包含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经营许可证明)的供应商;

2.业绩要求:/

3.诚信要求:

3.1投标人不得为失信(黑名单)被执行人(以①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或②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①、②两样视其投标人性质不同分别核验,投标人为“独立法人”时以“①项途经”核验,其余情况以“②项途经”核验);

3.2投标人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实地报名。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不报名或报名不通过的单位无投标资格。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824日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0年08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有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有效《授权委托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窗口实地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00元/套,售后不退。

说明:本项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证件材料均可为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本项涉及“法定代表人”处:其他组织参与项目投标的,均系指该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载明的“经营者(主要负责人)”;自然人参与项目投标的,均系指该投标人本人。本项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处:自然人参与项目投标的,均系指该自然人右手食指手印。

四.《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开标)北京时间为2020年09111530分,地点为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具体号数以开标日当天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布大厅号数为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五.开启

1.《证照》材料核验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采购代理机构立即组织参会人员核验以下证件材料,提供不齐全或所提供材料存在“失效(过期)”情形的,其《投标文件》(投标)作否决(废标)处理

1.1到会人员身份信息证明材料: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以下证明材料(①、②两样视到会人员身份不同分别提供,法定代表人到会提供①项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代理人到会提供②项证明材料):

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或“三(或五)证合一”后新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②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说明:

◆-1:自然人投标的,《招标文件》涉及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均系指该自然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系指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格式”中载列所有实质性内容的合法有效声明材料。

1.2投标保证金银行递交证明材料: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以下证明材料(①、②两样视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确定,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方式的提供①项证明材料,其余情况提供②项证明材料):

①转账单位的银行转账(电汇)底单复印件(或扫描件)及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信息凭条)》复印件(或扫描件);

②无条件银行保函或担保或保证保险原件。

2.开启

2.1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具体号数以开启日当天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布大厅号数为准;

2.2开启时间:对上述证照材料核验通过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全部予以立即开启。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和期限

1.《招标文件》预公示媒介:本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信息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及广西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gxhz.gov.cn/)发布,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招标公告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与《招标文件》预公示媒介相同,即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及广西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3.相关说明:本项目实行《招标文件》预公示制度(《招标文件》预公示媒介与《招标公告》媒介一致),且《招标文件》预公示期满,采购代理机构未收到《意见函》或已对《意见函》作出答复意见的,视为本项目《招标文件》已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本项目仅接受“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二十条载列的任一情况”的异议。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执行的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指导精神: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价格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投标保证金

金额:(大写人民币)万元整(¥20000.00)

递交方式:投标人须从基本账户转账(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采用基本账户转账(电汇)方式的,须2020年09月04日递交至以下账户,否则投标无效

账户名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贺州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945009010008838888

3.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综合评分法。

八.采购活动当事人信息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交易服务单位信息

名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

联系电话:07745268001、07745267896

2.监督部门信息

名称:富川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财源路1号

联系方式:0774-7882324

3.采购人信息

名称:富川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地址:富阳镇新建路48号

联系人:严冬

电话/传真:0774-7891643/18978433351

4.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汇海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新汪路富兴果蔬三楼

联系人:毛工

电话/传真:19197962601

5.项目联系方式

投标人如对项目有疑议的,应先向下述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毛工

电话/传真:19197962601

                                                                                                                                                                                 2020年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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