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审批编号:[2020]NCCJW101025/1402、[2020]NCCJW101025/1436、[2020]NCCJW101025/0938),现就南宁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一)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南宁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一)
二、项目编号:NNZC2020-G3-990170-GDZB
三、采购组织类型:集中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预算金额
1.采购内容:
A分标:南宁市教育局等保测评服务(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1项;南宁市教育局应用与环境运维安全设备(WEB应用安全防护系统1台、应用安全网关系统1台、3 数据库审计系统1套、脆弱性扫描系统1台);南宁市教育局应用与环境运维服务(网络设备运维服务1项、服务器及附属设备维护1项、业务系统运维服务1项);南宁市教育局系统数据整合服务1项。
B分标: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学校OA管理系统升级(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学校OA管理系统试点5套、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学校OA管理系统升级服务1项);南宁市教育督导管理系统建设(综合督导评价系统1项、专项督导评价系统1项、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管理系统1项);南宁市智慧校园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智慧校园管理平台(一)1项、智慧校园管理平台(二)1项、智慧校园管理平台(三)1项】
C分标:支部之家系统服务升级1项;南宁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信息管理系统升级1项;学校传染病上报系统升级1项;南宁市教育政务公众服务平台建设1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2.预算金额:A分标:4000000.00元;B分标:4000000.00元;C分标:3000000.00元。
六、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桂政办发〔2015〕78号)。
七、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项目采购的货物,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由总公司授权分公司投标(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2.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投标人自行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hy)的信息公告处下载采购文件。
4.售价: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5.报名要求:本项目取消供应商投标报名要求。
九、公告期限: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10月22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采〔2020〕12号)要求,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均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
1.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均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接收邮寄包裹的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21日(北京时间),接收投标文件包裹时间均为工作日,时间为上午9:00至下午17: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必须在2020年10月21日17:30分(北京时间)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供应商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40-1号东方明珠花园1栋1单元9层。收件人及联系方式:黄鸿佳;18169743703。
(4)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截标时间半小时(即北京时间9时00分)统一将收到的投标文件运送至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准时截标。
(5)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子)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子)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有效的手机号码及有效的电子邮箱等内容。
(6)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会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预留的电子邮箱(手机号码)告知投标文件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手机号码)的有效性。
2.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与开标活动。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10月22日09时30分在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十三、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gxzfcg.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http://zfcg.nanning.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www.nnggzy.net(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四、业务咨询:
1.采购人:南宁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廖奕琛;联系电话:0771-3848892
采购人地址:南宁市白沙大道南四里8号 。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国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联系人:陈 工;联系电话:0771-5894688
传真:0771-5712550;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40-1号东方明珠花园1栋1单元9层。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南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2189091
广西国栋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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