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利华路(南宁国际物流基地21号路,振邦路-庆华路)(K2+416.163~K3+107.540段)(项目名称)已由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南发改投资[2020] 11号(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GSZBDL-NN-2020042
报建号(如有):01130480
建设地点:五象新区中国-东盟物流基地片区。
建设规模:本工程属城市次干道,红线宽度36米,本次实施范围为振邦路至新英路段,桩号范围为K2+416.163~K3+107.54,全长691.377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道路、排水、交通、照明、绿化工程及电缆管道工程。
合同估算价:5410.7889万元
要求工期:365 日历天,定额工期/ 日历天【备注: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确定,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利华路(南宁国际物流基地21号路,振邦路-庆华路)(K2+416.163~K3+107.540段)施工图设计范围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设计单位: 林同棪国际工程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南宁市勘察测绘地理信息院(原南宁市勘察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 有要求 ,☑要求 2017 年以来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 □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工程造价在50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项目。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应按项目情况采取以下两种模式之一:(1)1+1+N模式:第一个1为联合体主办单位,第二个1为联合体主办单位控股且在南宁市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公司,N为联合体主办单位控股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施工企业或注册地在南宁市的施工企业。(2)1+N模式:11为联合体主办单位,N为联合体主办单位控股且在南宁市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施工企业或者注册地在南宁市的施工企业;21为注册地在南宁市的联合体主办单位,N为施工企业。
“投标人为联合体的,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主办单位(或牵头人)人员,安全员为联合体主办单位(或牵头人)人员或由联合体双方根据工程任务量合理配置。)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 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 号和桂建管﹝2014﹞25 号文除外)。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桂建发【2018】5号)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以评标阶段通过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的结果为准)【备注:此款可由招标人自主选择,如不采用,还须向本项目招标的监督部门说明理由】。
3.6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0年10月9日0时0分至2020 年10月30日 9 时 30 分(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www.nnggzy.net/gxnnhy)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应通过广西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30日9时30分。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提交地点为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功上传,并将与成功上传的投标文件同一时间生成的未加密投标文件电子文本刻录光盘包装密封后,于投标截止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提交到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所有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广西电子招标投标系统验证,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6.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备注:该项为可选项】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60%。
8.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nnggzy.org.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http://zfcg.nanning.gov.cn上发布。(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
9. 交易服务单位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电话:0771-5535031。
11.注意事项
11.1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登陆地址:http://ztb.gxzjt.gov.cn:1121/zjthy/。由于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与自治区招标投标系统的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非实时同步,每天晚上同步一次),因此投标人应至少提前2天将所需投标材料在诚信库内审核通过。
11.2 投标人须办理企业CA锁后并确保在有效期内才能进行制作投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等业务。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江北大道凌铁段20号 | 地 址: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6楼 |
邮编: | 邮 编:530023 |
联系人:黎工 | 联系人:黎工 |
电话:0771-5827761 | 电 话:0771-5709729 |
传真: | 传真:07715709719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415181285@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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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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