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五象新区第四实验小学二期教育装备-功能室建设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10-09 18:30
  • 招标信息区域:广西南宁
  • 浏览次数82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项目概况                                                    

   南宁市五象新区第四实验小学二期教育装备-功能室建设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的信息公告处找到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本项目招标公告末尾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20日 09 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NZC2020-G1-00022-GSZX

项目名称:南宁市五象新区第四实验小学二期教育装备-功能室建设采购

预算金额:人民币305.4 万元整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内交货并安装完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2.地点:网上自行下载。

3.方式: 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供应商自行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的信息公告处找到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本项目招标公告末尾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10月200930

2、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投标人不参与现场截标(开标)活动;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快递或自行送达代理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交方式:根据《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恢复全市公共资源现场交易活动的通知》(南财采〔2020〕25号)要求,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少接触”开标方式,本项目的投标文件原则上应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6楼;收件人:卢艳妮;联系电话:13687700492

2)接收邮寄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早上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半小时(即8时00分)统一将收到的投标文件运送至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开标)时间准时截标。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并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

4)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子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子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开标日期、有效的电子邮箱、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的纸质表格(表格格式详见附件)。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的邮寄包裹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标识,造成无法将投标文件提交至该项目截标评审环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投标文件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附件:邮件外包粘贴表格(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开标日期:

投标人名称:

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联系电子邮箱:

2、投标人不参加现场截标(开标)活动。取消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人须知”中“15.开标”的所有内容。

2.1投标文件拆封及密封性检查:截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和采购人的见证下拆开投标文件包封,采购人对投标文件密封性和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进行签字确认。

2.2关于投标人的报价: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商务技术符合性审查结束后,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情况填写开标记录表,交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报价、交货期等内容进行签字确认。

3、关于投标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3.1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投标人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投标人务必做到: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格式)”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

3.2开标当天投标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投标人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确认。

3.3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

5、申请人其他的资格要求:

1)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6)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通知。

7、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南宁政府采购网、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8、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南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0771-2189091

9、未在政采云注册的投标人必须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政采云(www.zcygov.cn)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宁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地址: 南宁市白沙大道南四里8

联系方式:廖奕琛0771-38488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六楼

联系方式:卢艳妮136877004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艳妮

电话:13687700492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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