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传染病房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10-09 18:30
  • 招标信息区域:广西桂林
  • 浏览次数147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传染病房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传染病房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市发改管[2020]3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传染病房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项目编号:BGGC-2020-GK14

建设地点: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院内

建设规模:新建传染病房楼1栋,占地面积550平方米,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购买医疗设备一批。配套建设给排水、电力、通风、消防、通信等附属工程。具体为:(1)建筑高度13.05M,单跨跨度见结构图,最大一个6.7米;(2)建筑占地面积为548.96平米,总建筑面积为1790.97平米;(3)各层层高:底层为4.5m,二层4.2m,三层为4.20m;(4)墙面仿木纹涂料跟白色涂料,屋面是灰色青瓦;(5)按医用卫生要求的基本装饰装修。

合同估算价:1248.78万元

其他要求:因本项目较特殊,投标人中标后须根据招标人要求购买相关设备。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 ☑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181天(日历天)。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0年10月至2021年4月。

2.2招标范围: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方案设计完成前: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设备采购及安装;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质保期工作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2.3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和初级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初级及以上职称,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桂建发【2018】5号)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以评标阶段通过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的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0年9月24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5日),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凭企业CA锁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lggzy.org.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10月19日10时00分,地点为荔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荔浦市荔柳路86-96号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身份证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详见招标文件专用条款

进度款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专用条款。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lggzy.org.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gl.zfcg.zcygov.cn上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荔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73-6782638)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恭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招标站(电话:0773-8214170)

11. 注意事项

11.1 投标人必须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登陆地址:http://ztb.gxzjt.gov.cn:1121/zjthy/,预约电话:0771-2368393、2368395。由于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与自治区招标投标系统的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非实时同步,每天晚上同步一次),因此投标人应至少在开标时间2天前将所需投标材料在诚信库内审核通过。

11.2投标人须办理企业CA锁后并确保在有效期内才能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未办理企业CA锁的单位,请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地址:南宁青秀区星湖路41号办理,客服电话:0771-5882343。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盖章)

地址:恭城镇兴隆街108号

联系人:钟女士

电话:15977307509

电子邮箱: gcyyy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分公司):恭城瑶族自治县城中西路八巷3号

联系人:路富源

电话(传真):0773-8221999

电子邮箱:bg8221999@163.com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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