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QXZC2020-C3-00571-GXJB
采购计划编号:QXZC2020-C3-00571-001
二、项目名称:凤岭儿童公园广告宣传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宁广阁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55号荣和山水美地东盟国际B座21-G号
中标(成交)金额:下浮2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凤岭儿童公园广告宣传 | 本项目定点宣传广告内容包括动画制作、视频制作、平面设计、3D设计、非纸张介质印刷、喷绘、雕刻、广告灯箱及各类广告需要的灯光及附属配套设施制作、各类媒体投放(路边广告灯箱、电视媒体、广播媒体、报纸媒体、网络媒体的发布及设计)亚克力吸塑字、雕刻字、水晶字、钛金铁皮字、霓虹灯亮化、LED电子显屏、电子灯箱、写真展板、海报吊旗、旗类展架、条幅、车体墙体广告、宣传赠品纪念品、宣传示范点打造等所有广告类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以采购文件为准。 | 详见采购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 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慧(组长)、覃彩虹、龙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采购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下浮20%计算,若单个项目代理服务费低于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的,按人民币柒仟元计算,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南宁市凤岭儿童公园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宁市凤岭儿童公园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25号行政办公楼
联系方式:徐媛,联系电话:0771-56732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白沙路1-6号白沙苑综合楼310室
联系方式:林工,联系电话:0771-4956437 ,传真:0771-49564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
电 话:0771-4956437
4. 监管部门:青秀区财政局
投诉电话:0771-5826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