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020年南宁市领军人才培养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10-20 18:01
  • 招标信息区域:广西南宁
  • 浏览次数79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项目概况                                                    

    2020年南宁市领军人才培养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的信息公告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11月10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NZC2020-G3-990232-GXDY 

    项目名称:2020年南宁市领军人才培养项目

    预算金额(元):5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 

    采购需求:

提供2020年南宁市领军人才培养项目,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按照采购人实际需要启动项目,于12月20日前完成全部项目任务并交付验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 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地点: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的信息公告处

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潜在供应商自行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的信息公告处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11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http://zfcg.nanning.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nnggzy.org.cn/)。

2.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3.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采〔2020〕12号)要求,现对本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

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采购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小时,统一将收到的投标文件运送至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准时开标。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

3、投标人在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最外层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效的电子邮箱等内容的纸质表格(表格格式自拟)。

4、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投标文件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5、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及联系人、联系电话(拒收到付)

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5号绿地中心7号楼8

联系人:李秋兰

联系电话:18077292436

注: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三)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取消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的所有内容。

(四)投标文件拆封及密封性检查。

截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和采购人的见证下拆开投标文件包封,采购人对投标文件密封性和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进行签字确认。

(五)关于投标人的报价。

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商务技术符合性审查结束后,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情况填写开标记录表,交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报价、交货期等内容进行签字确认。

(六)关于投标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1、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投标人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投标人务必做到:“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格式)”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

2、开标当天投标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会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投标人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确认。

3、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地 址:南宁市高新区科创路2号A座

联系方式:0771-573582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7号楼8层

联系方式:0771-381339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园园

电 话:0771-3813399

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南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1-2189091

采购人:南宁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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