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镇生活垃圾中转站运营管理及生活垃圾压缩转运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发布日期:2021-08-25 12:11
  • 招标信息区域:广东
  • 浏览次数32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项目概况

龙口镇生活垃圾中转站运营管理及生活垃圾压缩转运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门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gzyjyzx/index.html)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08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XCG2021062

项目名称:鹤山市龙口镇生活垃圾中转站运营管理及生活垃圾压缩转运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95463.56元

最高限价(如有):1995463.5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鹤山市龙口镇生活垃圾中转站运营管理及生活垃圾压缩转运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995463.56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 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鹤山市龙口镇生活垃圾中转站运营管理及生活垃圾压缩转运服务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 件

1995463.56

1995463.56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36个月),从合同签订生效且提供服务之日起开始计算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8 252021年9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2: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门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gzyjyzx/index.html

方式:网上下载。供应商(包括江门市的供应商和外地供应商)必须通过江门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未完成“供应商登记”的供应商应当先完成“供应商登记”后再进行报名(即提出下载招标文件的申请)。供应商请登陆江门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gzyjyzx/index.html)的“注册登记管理系统”自行办理登记或咨询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人。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按照系统提示打印《标书下载确认回执》,并将《标书下载确认回执》粘贴在投标文件正本的外包装,以供核对。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9810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开标会议4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一楼)。

五、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9810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开标会议4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一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接收响应文件时间:2021年980930分至2021年8191000分(北京时间)。

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组织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鹤山市龙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鹤山市龙口镇金华路8号

联系方式:0750-87303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鹤山市沙坪镇新城路612号

联系方式:0750-88109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先生/欧阳先生

电 话:0750-8730338/0750-8810930

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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