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福利院2021年9月15日至2022年9月14日、2022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14日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1-08-25 12:16
  • 招标信息区域:广东
  • 浏览次数62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项目概况

汕头市福利院2021年9月15日至2022年9月14日、2022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14日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5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501-2021-02651

  项目编号:HS21ZC122

  项目名称:汕头市福利院2021年9月15日至2022年9月14日、2022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14日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459,2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汕头市福利院2021年9月15日至2022年9月14日、2022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14日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459,2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餐饮服务 保障食堂服务正常运行,基于我院用餐人员类型多且服务对象均老弱病残,结合计划用餐上限人数约450人/天的实际情况,全年不间断每天提供一日三餐和收养对象点心餐的膳食服务,综合机构服务对象不同膳食要求及食堂膳食加工烹饪、送餐、分餐等环节和日常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7,459,200.00 7,459,2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   1.2 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   1.3 提供2021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1.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合同包1(汕头市福利院2021年9月15日至2022年9月14日、2022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14日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   2.1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2.3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   2.4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合同包1(汕头市福利院2021年9月15日至2022年9月14日、2022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14日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   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26日至2021年09月0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9月15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3)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同时电子招标文件免费提供。

4)为配合做好广东省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采购函[2021]36号)文件要求,我代理机构将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采购人、供应商及相关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码”绿码查验、人员信息登记,如不配合,导致无法正常参加投标报名或开标评标活动的,由相关人员自行负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汕头市福利院
地  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24号
联系方式:0754-88390951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泓石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02室
联系方式:0754-880800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小姐
电  话:0754-88080038-8001

广东泓石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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