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青秀区2020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社会资本投资方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NZC2020-G3-030133-GXJT
采购计划文号: QXZC2020-G3-00737-001
项目名称:青秀区2020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社会资本投资方采购
预算金额:18000万元(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指标为3000亩,根据青政办[2020]68号文件,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提升一个等别以上并达到国家利用等别5一8等的,奖励6万元/亩)。不另设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单位 |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1 | 青秀区2020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社会资本投资方采购 | 1项 | 本项目属于引进社会资本作为青秀区2020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的承建单位(实施主体),承建单位(实施主体)自筹资金完成项目建设,项目建设所需全部资金由社会资本投资单位全额出资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对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负总责,项目因政策或者不可遇见因素导致无法实施时,承建单位(实施主体)自行承担一切损失。总承包形式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潜力调查、选点、勘测、可研编制、申报立项、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工程施工,群众协调补偿和施工资料编制,竣工验收、复核(工程质量、数量、耕地等级评定)、验收报备、新增耕地指标确认、协助指标交易等。 实施项目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工程复核单位、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单位、工程审计单位、新增耕地复核单位、财务决算编制单位等相关参建单位选取前,中标人需将各参建单位企业资质等详细情况书面向招标采购单位申请报备。 中标供应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该类项目的管理办法等要求对项目全过程负责并承担投资风险。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3000亩的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指标确认和广西国土资源提质改造项目监管系统、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等系统报备;后期管护期限为3年。
中标供应商未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3000亩的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指标确认或广西国土资源提质改造项目监管系统、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等系统报备工作的,招标采购人有权解除并终止合同,不属于违约。在本协议约定期限或招标采购人同意顺延期限内已完成的立项项目(单一项目),按以下情况处理:
A、双方对已建成并获得的“旱改水”指标批复的项目(以报备入库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下达的“旱改水”指标确认文件中的指标面积为准)进行清算,中标供应商按约定履行已建成并报备入库的“旱改水”项目指标的后期管护、工程质量保修等义务。
B、对于已立项并完成工程验收,中标供应商不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指标确认和申报入库的项目(单一项目),但自检认为能在短期内完善指标确认和申报入库的项目(单一项目),中标供应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7个工作日内书面(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进度和质量情况且必须含有项目主管部门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意见)向招标采购人提出申请,经招标采购人核查分析项目(单一项目)整体情况,经招标采购人书面批准后,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约定期限顺延时间,顺延期限不能超过2022年4月30日,截至招标采购人批准的顺延期限项目仍未能完成项目指标确认或申报入库的,项目工程设施的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归属招标采购人,招标采购人可在已验收、未验收的工程设施成果基础上施工作业,中标供应商应向招标采购人移交工程设施有关施工、技术等项目相关材料资料且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干涉行为,招标采购人不对该项目进行奖励(清算),中标供应商退出项目。
C、对于已立项未完成工程验收,处于施工状态但项目区群众基础较好,积极配合开展项目实施,中标供应商自检认为能完成施工并完成指标确认和申报入库的项目(单一项目),中标供应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7个工作日内书面(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进度和质量情况,且必须含有村民、村委和项目所在地镇政府同意项目工程实施意征地意见表)向招标采购人提出申请,经招标采购人核查分析项目(单一项目)整体情况,经招标采购人书面批准后,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约定期限顺延时间,顺延期限不能超过2022年6月30日,截至招标采购人批准的顺延期限项目仍未能完成项目指标确认或申报入库的,项目工程设施的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归属招标采购人,招标采购人可在已验收、未验收的工程设施成果基础上施工作业,中标供应商应向招标采购人移交工程设施有关施工、技术等项目相关材料资料且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干涉行为,招标采购人不对该项目进行奖励(清算),中标供应商退出项目。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工商管理或国家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达到本次招标采购服务要求的供应商或其合法的分支机构;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地点: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的信息公告处。
方式: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投标人自行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的信息公告处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0元。
为配合采购人执行政府采购项目及备案,未在政采云注册的供应商请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0日上午9时30分
2、投标文件的提交: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采〔2020〕12号)要求,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小时送达(建议提前一个工作日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投标人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子再次包裹已密封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子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效的电子邮箱、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的纸质表格。
(4)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26号广西建通中心12楼,收件人:魏飘飘、莫雅鑫,联系电话:0771-2863138。
3、开标地点: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4、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
5、投标文件拆封及密封性检查。
截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和采购人的见证下拆开投标文件包封,对投标文件密封性进行签字确认。
6、关于投标人的报价。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情况填写开标记录表,交由采购人或相关监督人员对投标人的报价等内容进行签字确认。
7、关于投标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7.1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投标人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投标人务必做到: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格式)”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
7.2开标当天投标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投标人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确认。
7.3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2.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nanning.gov.cn(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网站)、www.nnggzy.org.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宁市青秀区土地储备分中心
地址:南宁市悦宾路1号
联系方式:苏桂海0771-58263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26号广西建通中心12楼
联系方式:0771-28631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飘飘、莫雅鑫
联系电话:0771-2863138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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