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公安局网上督察中心改造项目中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1-08-25 20:32
  • 招标信息区域:江西
  • 浏览次数39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一、项目编号:JXYJ-2141CF07-043(招标文件编号:JXYJ-2141CF07-043)

二、项目名称:新余市公安局网上督察中心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新余市博泰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余市高新开发区广城建材家居博览中心A区四楼AF-4080号

中标(成交)金额:14.1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新余市博泰科技有限公司      新余市公安局网上督察中心改造项目      督查中心室内装修升级改造:包含:装饰木材、灯具、会议桌椅及指挥台定制、地面地毯、原装饰的吊顶及墙面跟静电地板的拆除拖运、油漆、广告喷绘材料、窗帘、水电改造材料、LED灯带、消防及空调的改造、玻璃、地脚线、窗户扶手等;
大屏及控制系统升级改造:包含:大屏控制系统设备及线材、大屏稳固系统设备、LED显示屏改造、新增2块55寸拼接大屏、新增象牙白静电地板14.67平方等  
   督查中心室内装修升级改造:包含:装饰木材、灯具、会议桌椅及指挥台定制、地面地毯、原装饰的吊顶及墙面跟静电地板的拆除拖运、油漆、广告喷绘材料、窗帘、水电改造材料、LED灯带、消防及空调的改造、玻璃、地脚线、窗户扶手等;
大屏及控制系统升级改造:包含:大屏控制系统设备及线材、大屏稳固系统设备、LED显示屏改造、新增2块55寸拼接大屏、新增象牙白静电地板14.67平方等  
   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交付      、材料采用乙供甲控方式的,工程所用材料应按发包单位要求,由中标人自行采购。主要建筑材料需发包单位确认后方可采购使用,并需提供环保证明。如果有部分主要材料由于受设计方案等的限制,材质有特殊要求,中标人在购进该部分主要材料时须取得发包单位、监理单位确认。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半成品、配件等均需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和检验证明,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及验收规范要求,否则不得用于本工程。
3、投标人需保证所提供的大屏及控制系统设备(视频解码器、液晶DID拼接屏)安装调试后能够接入江西省公安机关网上督察系统平台,此系统平台接入,采购人不另外支付费用,成交供应商需提供对接承诺函并加盖成交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符的,按无效响应处理;若按要求提供承诺函,但实施期间无法做到对接的,按虚假响应处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承包方式: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预算相关资料及说明,由中标人包材料、包施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进行总承包。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勇、邹小明、华根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5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余市公安局     

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赛维大道5718号        

联系方式:傅先生183790320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元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余市新欣北大道景江花园29栋3单元1101室            

联系方式:钟女士 189790507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女士

电 话:  18979050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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