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西乡塘区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南宁市西乡塘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NNZC2020-G3-00014-XXTQ)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10-20 18:01
  • 招标信息区域:广西南宁
  • 浏览次数71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项目概况                                                    

    南宁市西乡塘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本项目的信息公告处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1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NZC2020-G3-00014-XXTQ

项目名称:南宁市西乡塘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66(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66(万元)

采购需求:南宁市西乡塘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经营(业务)范围满足采购内容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19日2020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

方式: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供应商自行在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本项目的信息公告处下载

售价: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采〔2020〕12号)要求,现对本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项目投标截止(开标)时间为:2020年11月11日9:30分。

二、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

(一)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5:00~18:00。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且须交由南宁市西乡塘区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当面签收。南宁市西乡塘区政府集中采购中心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南宁市西乡塘区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小时(即7时30分)统一将收到的投标文件运送至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准时开标。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

(三)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效的电子邮箱等内容的纸质表格(表格格式详见附件),工作人员将依据此信息将邮寄袋(或箱)提交该项目的开标评标环节。如南宁市西乡塘区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收到的邮寄包裹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标识,造成无法将投标文件提交至该项目开标评标环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南宁市西乡塘区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招标文件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五)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南宁市衡阳西路11号西乡塘区政府副楼三楼

收件人:吴鹏伟

联系电话:0771-3804620

三、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取消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人须知”中“五.开标”的所有内容。

四、投标文件拆封及密封性检查。

截标后,南宁市西乡塘区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和采购人的见证下拆开投标文件包封,采购人对投标文件密封性和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进行签字确认。

五、关于投标人的报价。

由南宁市西乡塘区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在投标文件商务技术符合性审查结束后,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情况填写开标记录表,交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报价、交货期等内容进行签字确认。

六、关于投标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一)为便于南宁市西乡塘区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投标人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投标人务必做到:

1.“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格式)”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

2.“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格式)”落款处的“传真”务必填写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

(二)开标当天投标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会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投标人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确认。

(三)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填写联系电话、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致使南宁市西乡塘区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附件:


邮件外包粘贴表格(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开标日期:2020

联系电子邮箱: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网上查询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zfcg.nanning.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南宁市西乡塘区政府门户网站www.xxtq.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 南宁市月禾路1号

联系方式: 0771-23306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南宁市西乡塘区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 南宁市衡阳西路11号西乡塘区政府副楼三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鹏伟

电 话: 0771-3805283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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