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隆安县农民工创业园配套中小学工程已由隆安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隆发改科技社农变更【2020】1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隆安华侨管理区管理委员会(隆安县宝塔医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隆安华侨管理区管理委员会(隆安县宝塔医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隆安县农民工创业园配套中小学工程(地块编号A-12-3)施工勘察
项目招标编号:LAZC2020-G3-01652-GXLJ
建设地点:隆安县(地块编号A-12-3)
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29530.0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4696.81m2,包括教学楼1栋6层,宿舍楼1栋6层,食堂1栋2层,门卫室建筑层数1层,室外运动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
施工勘察阶段:1030个钻孔,采购数量约12360米。
项目概算投资额:9839.209643 万元
勘察费预算金额:1520000.00元
勘察及成果报告要求:根据设计单位出具的总评图及技术要求对本项目的地质进行施工勘察,成果报告真实反映地质情况,质量符合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相关审查。
勘察服务期限:完成勘察外业及提交成果周期:勘察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提交全部勘察成果。
招标范围:隆安县农民工创业园配套中小学(地块编号A-12-3)地块内工程的施工勘察。
3.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核准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甲级以上(含甲级)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勘察单位(不接受分公司分院报名);
3.3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
3.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无列入违法失信情形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相关供应商的企业工商登记信息。同时须在投标文件中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如实报告评标委员会)。除单一来源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3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安排详见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
5.2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
(1)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8:00~18:00。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即8时30分)统一将收到的投标文件运送至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准时开标。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并尽量在投标截止日期1日前送达。
(3)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效的电子邮箱、联系人手机号码电话等内容,如投标文件在运送过程中发生破损、受潮等情况,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接收投标文件邮寄包裹时,将接收过程的情况拍照录像留存,确认无误接收完成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投标文件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5)投标文件送达邮寄地址: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8号龙光世纪2号楼3410号),收件人:陆工,联系电话:0771-6511123
5.3 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电话通知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外包封中的联系电话,要求投标人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身份证号或企业账号,由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录入开标系统进行签到,签到完成后进入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
5.4投标文件拆封及密封性检查。
截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招标人代表和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人员的见证下拆开投标文件包封,招标人对投标文件密封性和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进行签字确认。
5.5关于投标人的报价。
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情况填写开标记录表,交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勘察服务期限等内容进行签字确认。
5.6 关于投标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1)为便于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投标人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邮件投标文件同时单独附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或委托代理人投标时,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存入同一包裹内。
(2)开标当天投标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会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投标人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确认。
(3)如投标人未填写联系电话、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致使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7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避免开标会现场人员密集,本项目开标会过程中所有需要投标人签字确认的表格,取消签字流程,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不参加开标会。开标会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主持,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全流程见证,行业主管部门现场监督完成开标会工作。本项目开评标结束后,在开评标结果公示中增加唱标结果的公布。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勘察费用支付方式
详见专用合同条款。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nnggzy.org.cn上发布。(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
9. 交易服务单位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隆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71-6528833;隆安县财政局电话:6531019
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隆安华侨管理区管理委员会(隆安县宝塔医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代理机构: | 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隆安华侨管理区龙华路1号 | 地址: | 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8号龙光世纪2号楼3410号 |
联 系 人: | 李工 | 联 系 人: | 陆工 |
电 话: | 0771-6677138 | 电 话: | 0771-6511123 |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