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青秀区行政审批局2020-2021年广告服务定点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网上公告媒体查询网站对应项目的采购信息公告处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0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XZC2020-G3-00542-001
采购计划文号:QXZC2020-G3-00542-001
项目名称:青秀区行政审批局2020-2021年广告服务定点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青秀区行政审批局2020-2021年广告服务定点采购项目,具体需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时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2)满足所采购内容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http://zfcg.nanning.gov.cn/index.do)、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南宁市青秀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qingxiu.gov.cn/qxcgw/)
方式: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潜在投标人可在网站查询对应项目的采购信息公告处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0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
(1)接收邮寄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5:00~18:00,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小时(即8时00分)统一将收到的投标文件运送至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准时截标)。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并尽量在投标截止日期1个工作日前送达。
(3)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开标日期、有效的电子邮箱等内容的纸质表格(表格格式详见附件)。
附件:邮件外包粘贴表格(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开标日期: 年 月 日 时 分
联系电子邮箱:
(4)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投标文件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5)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南宁市茅桥路18号青秀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203室
收件人:宾工联系电话:0771- 5826113
2、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取消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人须知”中“16.开标”的所有内容。
3、投标文件拆封及密封性检查。
截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和采购人的见证下拆开投标文件包封,采购人对投标文件密封性和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进行签字确认。
4、关于投标人的报价。
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商务技术符合性审查结束后,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情况填写开标记录表,交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报价、服务期等内容进行签字确认。
5、关于投标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1)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投标人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投标人务必做到:
①“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格式)”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
②“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格式)”落款处的“传真”务必填写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
(2)开标当天投标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会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投标人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确认。
(3)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填写联系电话、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网上公告媒体查询: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http://zfcg.nanning.gov.cn/index.do)、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南宁市青秀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qingxiu.gov.cn/qxcgw/)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宁市青秀区行政审批局
地址:南宁市茅桥路18号青秀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赵主任0771-58266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宁市青秀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南宁市茅桥路18号青秀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203室
联系方式:0771-58261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宾工
电话:0771-5826113
4.监管部门: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
联系方式:0771-5826232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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