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江南训练基地场馆改扩建项目综合训练馆、田径游泳馆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GXZC2020-G1-004328-HZTG)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5楼0509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17日上午11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XZC2020-G1-004328-HZTG;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广西政采[2020]19514号
2.项目名称:江南训练基地场馆改扩建项目综合训练馆、田径游泳馆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5954959.2元
5.最高限价:与预算金额一致
6.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1 | 江南训练基地场馆改扩建项目综合训练馆、田径游泳馆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 | 1批 | 江南训练基地场馆改扩建项目综合训练馆、田径游泳馆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1、技术要求 1.1本系统包括了对设计、生产、送货、安装及相关配套服务,包括采用合理的气流组织和必要的空气环保处理装置,本系统拟采用“定点下送布气、整体中下回风、空气品质自动调控”的复合处理工艺,在新风管路系统基础上安装空气过滤装置,通过传统的或者柔性材料的新风管道送入所需区域,同时建立空气动力学数学模型进行仔细设计优化室内的气流组织,在良好的气流组织中,降低气相传质速率,可以在达到质量平衡状态时污染物浓度符合卫生部《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要求;确保所需区域的气体浓度能符合卫生部《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要求符合有关卫生标准。 1.2为减少系统日常运行费用,在保证环保处理效果的前提下,系统采用低风阻、无耗材的空气处理技术。 2、工程标准 设备、安装及调试包括所使用的设备、材料、布线方法、安装工艺、调试开通及验收等,均符合以下规范及标准(以下标准规范如有更新替代,按最新的执行): 2.1 已批准的设计文件、职能部门的审批意见及建设单位提供的本工程设计要求; 2.2 国家及地方现行设计规范和设计标准: 1)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 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3)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 4)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 5) 广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T45-042-2017; 6) 《体育建筑设计规范》JGJ31-2003; 7) 《办公室建筑设计规范》JGJ67-2006; 8)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 2.3其它 1)《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16 2)《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2013) 3)《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18) 5)《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具体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7.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见采购需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5.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0年11月2日18时00分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5楼509室);
2.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明确委托权限和事件);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购买。(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并按顺序装订后加盖单位公章且与原件一致,核查原件(资质证书除外),材料齐全的方可购买采购文件,如发现材料有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则向有关部门举报。
3.售价:招标文件售价每本300元,售后不退。
说明:
疫情期间,本项目接受邮购方式报名。如需邮寄,每本另加邮费50元。邮购招标(采购)文件的,必须于招标(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截止前将现场购买中所要求的所有材料原件扫描件后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索取邮箱电话:0771-2264686)并同时寄上述扫描件的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核查。采购代理机构审核无误后将提供“投(竞)标报名登记表”(格式由采购代理提供),供应商正确填写“投(竞)标报名登记表”后将招标(采购)文件价款及邮费汇入下述账号(必须于发售截止之日前汇款)并同时将“投(竞)标报名登记表”回传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在收到上述所有材料及确认汇款到账后再邮寄招标(采购)文件回给供应商。如汇款后采购代理机构未能收到上述相关材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邮寄招标(采购)文件;如供应商所提供的投(竞)标单位名称、收件人姓名、收件人联系方式及邮寄收件地址错误造成招标(采购)文件无法邮寄或有更改及有补充通知而无法联系的,因此造成竞标人无法按时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采购文件价款及邮费交纳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西第四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万象支行;
开户账号:20017301040018767.
注:
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
2.为配合采购人进行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和备案,未在政采云注册的供应商可在获取采购文件后登录政采云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11月17日上午10时00分至11时00分;
投标人应于2020年11月17日上午11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2.疫情期间,本项目接受投标文件邮寄,投标人可选择邮寄投标文件。选择邮寄的投标人需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6:30分前)将密封包装好的投标文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好包装和密封后另行进行快递包装)寄到以下地址:
收件地址: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四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收件人:农进师;电话18077772581。
寄件人应为本单位的人员同时为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请寄件人在邮件外包装写清楚是江南训练基地场馆改扩建项目综合训练馆、田径游泳馆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GXZC2020-G1-004328-HZTG)项目的投标文件,并留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如有疑问请咨询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评审处:0771-2610595。采用邮寄方式的,递交时间以交易中心签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投标人)应预留邮寄投标文件行程的足够时间,如邮寄投标文件的快件无法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寄出不能等同于送达),将予以拒收。交易中心收到邮寄文件后,及时通知投标人,并于开标前运到指定开标室。邮寄可能产生的风险,投标人自行承担。
3.无论投标人选择以上哪种方式,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4.所有到交易中心办事的外来人员必须通过设在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大楼门前广场西边的“交易中心专用通道”,携带身份证原件接受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使用“扫码抗疫情”登记系统实行扫码后才能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否则不予入场。请注意现场的进出通道提示,并配合工作人员引导。
5.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时需正确佩戴口罩、体温不得超过37.3℃、没有疫情接触史或医学观察已经满14天,否则将被劝返或隔离,必要时配合区域防疫机构强制隔离。开标当天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给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方可进入中心,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外来人员进入我中心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流程图》。链接如下:http://gxggzy.gxzf.gov.cn/gxzbw/InfoDetail/?InfoID=c20e31cf-9010-4e4a-9611-23dcec25e1cf&CategoryNum=008。
6.疫情防控期间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大院实施车辆管控,外来车辆一律不能进入大院,需自行解决停车问题。
7.以上要求可能对参加现场开标报到时间产生影响,请注意留足时间,以免耽误参加投标工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不得少于规定金额交纳,否则投标无效。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形式(即采用非现金交纳方式)。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形式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到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下述指定账户并到账【开户名称: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西第四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万象支行;开户账号:2001 7301 0400 1876 7】。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2.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gxggzy.gxzf.gov.cn/index.shtml(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4.为做好疫情期间防控工作,本采购项目响应文件递交要求如下:①现场递交响应文件的所有人员,要登记姓名、单位、手机号码和实时体温,以及近14日内的外出及旅游情况,尤其是来自疫情严重地区,以及近7日内是否发热或密切接触发热人员情况。对发现疑似症状和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采购代理机构按工作要求及防疫隔离区管理办法执行;②对未正确佩戴口罩、体温超过37.3℃、有疫情接触史且医学观察未满14天者将被劝返或隔离,必要时配合区域防疫机构强制隔离;③各竞标人(供应商)应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疫要求的人员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并在现场递交入口处递交承诺书给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④所有外来人员在采购代理机构场内等候期间,一律全程佩戴口罩,自觉保持1.5米以上的人员间隔距离,尽量隔空就座,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不随意走动,废弃口罩投放到定点处专用垃圾桶;⑤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业务时应提前备齐所需材料,即办即走、不逗留;⑥外来人员如在采购代理机构场地出现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应立即主动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工作人员。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
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0771-4818031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7号 邮编:530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工;联系电话:0771-2264686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5楼509室邮编:530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工
电话:0771-2264686
采购代理机构: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