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贺州市体育中心建设项目(体育场、体育馆)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窗口(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四楼,联系电话:0774-5268001)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1、项目编号:HZZC2020-G3-000586-BJZZ
2、项目名称:贺州市体育中心建设项目(体育场、体育馆)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73919.99万元
5、最高限价:73919.99万元
6、采购需求:拟采购本项目社会资本。
6.1、建设地点:贺州市城区范围内,具体位于东融大道与潇贺大道交汇东南侧。
6.2、建设规模及内容:
(1)贺州市体育中心建设项目(体育场、体育馆)建设投资为73919.99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35376.25平方米,合约203.064亩。总建筑面积为9035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57350.00平方米,包括:20000座位体育场建筑面积25000.00平方米,7500座位体育馆主馆及体育馆副馆建筑面积28600.00平方米,连廊建筑面积375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33000.0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为37200.00平方米。道路硬化及铺装面积为30741.80平方米,标准场心(体育场:田径场、足球场)面积18699平方米,绿化面积为48735.45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960个(含19个无障碍停车位),非机动车停车位4150辆,充电桩96个。
(2)主要建设内容
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通风工程、绿化工程、道路硬化及铺装工程、标识工程、智能工程、室外总图工程、室外运动场地和相关配套设施等。
(3)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指标 | 备注 | |||
1 | 项目用地面积 | ㎡ | 135376.25 | 合约203.064亩 | |||
2 | 总建筑面积 | ㎡ | 90350.00 | ||||
其中 | 地上建筑总面积(计容) | ㎡ | 57350.00 | ||||
其中 | 体育场 | ㎡ | 25000.00 | 20000座 | |||
体育馆主馆 | ㎡ | 18000.00 | 7000座 | ||||
体育馆副馆 | ㎡ | 10600.00 | 500座 | ||||
连廊 | ㎡ | 3750.00 | |||||
地下建筑总面积(不计容) | ㎡ | 33000.00 | 设备用房,地下车库 | ||||
3 | 建筑占地面积 | ㎡ | 37200.00 | ||||
其中 | 体育场 | ㎡ | 15000.00 | ||||
体育馆主馆 | ㎡ | 12000.00 | |||||
体育馆副馆 | ㎡ | 2700.00 | |||||
连廊 | ㎡ | 7500.00 | |||||
4 | 道路及硬化铺装 | ㎡ | 30741.80 | ||||
5 | 标准场心 | ㎡ | 18699.00 | 体育场:田径场、足球场 | |||
6 | 绿化面积 | ㎡ | 48735.45 | ||||
7 | 建筑密度 | % | 27.48 | 不大于40% | |||
8 | 容积率 | / | 0.42 | 不大于2.0 | |||
9 | 绿地率 | % | 36.00 | 不小于35% | |||
10 | 机动车位停车位 | 个 | 960.00 | 按3.5辆/100座计取 | |||
其中 | 地上机动车停车位 | 个 | 95.00 | 占总配建比率应小于10% | |||
地下机动车停车位 | 个 | 865.00 | |||||
无障碍停车 | 个 | 19.00 | 包含在机动车位总数量内,按机动车位的2%计取 | ||||
11 | 非机动车停车位 | 辆 | 4150.00 | 15辆/100座 | |||
12 | 充电桩 | 个 | 96 | 按机动车总数的10%计取 |
6.3、项目出资:
本项目建设投资为73919.99万元,其中第一部分工程费为48033.04万元,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16915.01万元,预备费为3247.40万元,建设期利息5724.54元。项目资本金为14784.0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20%,政府出资1478.40万元,占资本金比例为10%;社会资本权益出资13305.60万元,占资本金比例为90%;剩余59135.99万元(含建设期利息5724.54万元)由项目公司自行筹集。
6.4、采购需求:
由项目实施机构与中选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并在运营期负责项目的运营、维护管理工作并获取本项目合理收益;合作期满,项目公司将项目完好、无偿、无债、不设负担的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6.5、合作方式:合作方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OT)。
6.6、项目类别:PPP项目(新建项目)
6.7、回报机制: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机制。
7、合同履行期限:合作期限为18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5年。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及业绩要求
(1)施工资质及业绩要求
1)申请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的牵头方必须符合本条件)。
2)近五年至少有一个已完工或在建的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业绩,合同额7亿及以上,证明材料以合同文件、中标通知书为准(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的牵头方必须符合本条件)。
(2)投资业绩要求
近五年至少有一个完成或在建的房建类PPP项目投资业绩,合同额7亿及以上,证明材料以合同文件、中标通知书为准(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的牵头方必须符合本条件)。
3.2、财务要求
(1)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为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最近连续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2)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为联合体牵头人)2019年的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5%。
3.3、投融资能力要求
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为联合体牵头人)具有不低于项目总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提供有效的授信证明额度不低于人民币7亿元的证明材料(如银行授信合同、银行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3.4、信誉要求
(1)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含联合体各方)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2)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含联合体各方)不存在被禁止进入建筑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不存在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作出在全国范围内暂停投标活动或责令整改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不存在被禁止进入广西建筑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不存在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作出在广西暂停投标活动或责令整改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3)信用查询: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含联合体各方)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下同〉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下同)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以资格审查阶段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违反前述规定的,相关资格预审申请均无效。
3.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资格预审;
(2)本次资格预审 允许 (允许/不允许)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2家);
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投标联合体投标人的相同资质按分工计算;分工相同的,按最低的一方计算;
5)社会资本在中标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组成结构或职责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6)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出资入股(即在项目公司中持股)。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违反前述规定的,相关资格预审申请均无效。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0年 11 月 25 日至2020年 12 月 16 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窗口(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四楼,联系电话:0774-5268001)
方式: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现场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售价: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详见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由项目实施机构组织专家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申请人如能满足本项目社会资本方资格要求,原则上视为通过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招标活动下一环节;合格的社会资本方不足三家的,由项目实施机构调整实施方案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七、申请文件的提交
应在2020年12月1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0年12月17日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贺州市体育局
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1号(市政府大院内篮球场旁)
联系电话:0774- 52206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泽融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30号南湖名都广场A座2504室
联系方式:13620929572/18078203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工/许工
电 话:13620929572/18078203512
4、监督部门:贺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774-5135551。
采购人:贺州市体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泽融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