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2年度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水保方案编制、林业有害生物检测调查、农业项目验收、森林督查图斑检查定点单位采购GXYLG20204014-NDM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11-26 11:36
  • 招标信息区域:广西南宁
  • 浏览次数232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项目概况

2020-2022年度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水保方案编制、林业有害生物检测调查、农业项目验收、森林督查图斑检查定点单位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的信息公告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GXYLG20204014-NDM

采购计划文号:

项目名称:2020-2022年度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水保方案编制、林业有害生物检测调查、农业项目验收、森林督查图斑检查定点单位采购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分标号

服务名称

数量

服务内容简要描述

A分标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直属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直属企业、社会团体等承担财政性资金建设工程项目服务费为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的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含水保监测)定点服务单位

1

确定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直属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直属企业、社会团体承担财政性资金项目服务费为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的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含水保监测)定点服务单位5家,服务期限为自定点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

B分标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直属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直属企业、社会团体等承担财政性资金建设工程项目服务费为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的林业有害生物检测调查定点服务单位

1

确定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直属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直属企业、社会团体承担财政性资金项目服务费为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的林业有害生物检测调查服务定点服务单位2家,服务期限为自定点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

C分标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直属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直属企业、社会团体等承担财政性资金建设工程项目服务费为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的农业项目验收定点服务单位

1

确定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直属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直属企业、社会团体承担财政性资金项目服务费为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的农业项目验收服务定点服务单位2家,服务期限为自定点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

D分标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直属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直属企业、社会团体等承担财政性资金建设工程项目服务费为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的森林督查图斑检查定点服务单位

1

确定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直属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直属企业、社会团体承担财政性资金项目服务费为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的森林督查图斑检查服务定点服务单位2家,服务期限为自定点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

合同履行期限:自定点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各分标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资格条件

A分标:无

B分标: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C分标:具有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D分标: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6.近三年被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电网公司、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等单位暂停投标且在暂停期内的或禁止承接政府投资项目且尚在处罚期的单位,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


1.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由潜在供应商自行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的信息公告处下载采购文件。

2.获取方式: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的信息公告处。

3.售价:免费获取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12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2020年12月9日9时30分前均可

开标地点: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特别说明

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129上午930 )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8:00~18:00,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逾期送达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即8时30分)统一将收到的投标文件运送至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准时开标。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并尽量在投标截止日期1日前送达。

3.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随投标文件在邮寄袋(或箱)封装】,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效的电子邮箱等内容的纸质表格(表格格式见下表),如投标文件在运送过程中发生破损、受潮等情况,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因投标文件包裹信息注明不完整或缺失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辨认属于哪一个项目或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负。

邮件外包粘贴表格(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开标日期:

联系电子邮箱:

联系人电话:

4.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2楼D座,收件人:王程龙,联系电话:18878766157

5.关于投标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1)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投标人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投标人务必做到:“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格式)”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

(2)开标当天投标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会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投标人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确认。

(3)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投标保证金

无须提交。

2.网上查询地址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www.nn-dm.com/上发布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4.为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资金周转或融资困难问题,南宁市政府采购试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制度,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金融服务。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办理要求与办理方式,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专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地 址: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华大道3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2楼E座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成晓、韦顺、黄新强

电 话:0771-2618199、0771-2618118

4.监督部门

名 称: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电 话:0771-6303532

附件:采购需求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20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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