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昭平县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五将镇大胜等村、马江镇枫木等村)(HZZC2020-G2-210125-GXJY)的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11-26 17:52
  • 招标信息区域:广西贺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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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昭平县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五将镇大胜等村、马江镇枫木等村)(项目采购编号:HZZC2020-G2-210125-GXJY)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窗口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10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昭平县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五将镇大胜等村、马江镇枫木等村)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最高标限价(采购预算价):(人民币:大写)肆佰零玖万贰仟叁佰叁拾伍元整(¥4092335.00),该资金款项来自财政资金100%

4.采购需求

4.1项目背景:本采购项目已由贺州市农业农村局以《贺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贺州市昭平县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项目(五将镇大胜等村、马江镇枫木等村)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贺农复【2020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昭平县农业农村局

4.2工程建设地点:贺州市昭平县五将镇、马江镇

4.3建设规模各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如下表概述具体建设内容以经财政投资评审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其施工技术标准详见经审图备案的《施工图设计》

标段号

标段名称

建设规模

I标

昭平县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五将镇大胜等村)

灌溉工程中包括拦水陂坝12(重建11座,加固1座),农渠共16条6.645km,挡土墙共2处55m,渠系建筑物工程包括建设钢筋混凝土管涵7

最高投标限价(采购预算价):(人民币:大写)壹佰捌拾贰万叁仟陆佰零叁元整(¥1823603.00)

II标

昭平县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马江镇枫木等村)

灌溉工程中包括拦水陂坝11(重建9座,加固2座)渠首闸4座,农渠共14条6.150km,渠系建筑物工程包括建设钢筋混凝土渡槽1座。

最高投标限价(采购预算价):(人民币:大写)贰佰贰拾陆万捌仟玖佰叁拾贰元整(¥2268932.00)

4.4标段划分及《项目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各标段开工日期均以开工令为准,施工总工期均为30天(日历日)

4.5采购范围(内容(标的物))建设规模描述范围内的水利水电工程及其附属配套设施工程施工

4.6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竣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技术规程》质量要求的合格标准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商务资格条件:投标人须为满足以下各项标准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六号)》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为“独立法人”性质的,需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性质的,需持有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性质的,需持有有效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投标人为“自然人”性质的,需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独立法人(或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性质的,需持有2017年度-2019年度(注:对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载明“成立日期”至本项目标截标日不足要求年数的投标人,只需提交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载明“成立日期”所在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内容至少须含有“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附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11.投标人认为有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或说明-(1)中小企业声明函”编制的投标人《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小型或微型”企业声明的,可不提供本表及附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

投标人“自然人”性质的,需持有国有控股银行为投标人本人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由满足《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规定的“专业担保机构”为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担保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材料出具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机构(部门);

“税款所属时期”显示为2020年07月至2020年09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载明“成立日期”至本项目投标截标日不足半年的投标人,此项材料不需提交),属于特殊政策扶持(或“免税”)情形的,亦须出具国家税务机构(部门)出具的证明函件(或该政策文件在网查询的页面截图(须能情形反映查询网址以供核验));

“税种”为投标人“税款所属时期”内依法由其交易行为产生的相应税种;

投标人为“自然人”性质情形的,本款材料系指“个人所得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人在其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函附录》中需有相应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事项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载明的“住所”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1.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1.3持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无要求。

3.诚信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载列的任意情形。

3.1为失信(黑名单或限消)被执行人;

投标人为独立法人(或事业单位)”性质的,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性质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其他组织”性质的,核验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载明的“经营者(负责人)”,“自然人”性质的,按其《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载明“全名”核验。

3.2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3投标人或其投入的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对象

3.4至本项目投标截标日往前计算三年内,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公布的信用评级为D级的单位(以“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在网http://dnr.gxzf.gov.cn/show?id=70243;http://dnr.gxzf.gov.cn/show?id=65801;http://dnr.gxzf.gov.cn/show?id=25169)查询结果为准)。

4.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并持有相应的《执业(或职业或岗位或培训)证书》,相应岗位匹配要求如下:

4.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

1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证书》载明“注册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

2持有有效的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B证)》;

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界定为无在建工程:

①在建项目施工合同工期已结束;

②项目通过合同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

③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工程项目已按建设管理程序办理停工手续。

4.2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持有有效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证书》须能清晰体现其专业所属类别为水利水电工程”类,资格名称(等级)为“工程师(中级)”及以上;

4.3安全管理员:持有有效的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C证)》。

5.说明:投标人可就任意标段投标,亦可在多个标段中中标,投标人参与多个标段投标的应当就其所投标段个数配套相应套数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在多个标段拟派往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中有任意人员重复的,且重复人员所在标段按评标顺序(评标顺序为I标(五将镇)→II标(马江镇))已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其余标段除去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不报名或报名不通过的单位无投标资格。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19日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0年11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有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有效《授权委托书》、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窗口实地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00元/套,售后不退)。

说明:本项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证件材料均可为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原件或复印件或扫描件。本项涉及“法定代表人”处:投标人性质为“其他组织”情形的,均系指该投标人《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上载明的“经营者(负责人)”;投标人性质为“自然人”情形的,均系指该投标人本人。本项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处:投标人性质为“自然人”情形的,均系指该自然人右手食指手印。

四.《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标截止)北京时间为2020年12100900分地点为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具体号数以开标日当天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布大厅号数为准。

2.《投标文件》需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其《投标文件》签署人(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递交,未按本项载明规定递交的,或未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和期限

1.《招标文件预公示媒介:本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和“广西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gxhz.gov.cn/)”发布,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招标公告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与《招标文件》预公示媒介相同,即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和“广西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gxhz.gov.cn/)”发布,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3.相关说明:本项目实行《招标文件》预公示制度。《招标文件》预公示期满,采购代理机构未收到《意见函》或已对《意见函》作出答复意见的,视为本项目《招标文件》已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本项目仅接受存在或涉嫌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二十条载列情形的异议

.其他补充事宜

1.执行的采购政策: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和《财政部·民政部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指导精神: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对应部分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10%)

2.投标保证金

金额:(大写人民币)万元整(¥10000.00)

递交方式: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主选择以“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基本账户转账,或无条件银行保函,或担保,或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递交,采用基本账户转账形式的,须递交至以下账户,投标人就本项目参与多个标段投标的,亦仅须交一笔保证金。

账户名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贺州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945009010008838888

说明: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附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11.投标人认为有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或说明-(1)中小企业声明函”编制的投标人《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小型或微型”企业声明的,标保证金予以免收

3.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综合评估法

4.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本项目进场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

进度款支付方式:工程款原则上按工程量支付,进度款支付限额为《项目合同》内已完成工程量的80%,工程变更部分进度款暂不支付;工程完工经验收达到质量要求后,支付至《项目合同》总额的80%;结算经发包人委托有相应工程造价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审定后1个月内,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包括已支付和工程变更部分)的97%;发包人按工程结算价款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承接(包)人每一次在申请付款时必须开具项目所在地正式的发票(含税)及相关请款材料给发包人,否则,发包人有权暂停付款。

5.《项目合同》备案和公示

《项目合同》备案和公示:政府采购项目履行全过程须接受财政部门的备案和监督,《项目合同》须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以下简称“政采云”备案公示。即项目承接(包)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完成所有注册事项(如在注册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后与项目采购人签订的《项目合同》方可生效,并由“政采云”对项目承接(包)供应商的诚信情况予以监督。因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按时注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合同》被拒签,生效及其备案事项延期引致的项目延期赔付,诚信评价扣分等)由该供应商自行承担。

.采购活动当事人信息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交易服务单位信息

名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

联系电话:07745268001、07745267896

2.监督部门信息

名称:昭平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昭平县昭平镇福城街7号(昭平县财政局)

联系方式:07746689708

3.采购人信息

名称:昭平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昭平县凉亭西路31号

邮编:546899

联系人:余鸿

电话/传真:07746688791

电子邮箱:zpxntjsglz@163.com

4.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贺州市新风街26号

邮编:542899

联系人:邓微微、黄圆圆

电话/传真:07745137829、19977478577

电子邮箱:gxjianyu@163.com

5.项目联系方式

投标人如对项目有疑议的,应先向下述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联系

项目联系人:邓微微、黄圆圆

电话:07745137829、19977478577

2020年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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