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德天至宁明花山公路(硕龙至天西段)PPP项目前期工作增补服务(项目编号:GXCZ2020-G3-0009-HCDZ)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崇左市本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4号,2014年修正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等相关规定,现对大新德天至宁明花山公路(硕龙至天西段)PPP项目前期工作增补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大新德天至宁明花山公路(硕龙至天西段)PPP项目前期工作增补服务
二、项目编号:GXCZ2020-G3-0009-HCDZ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控制价(人民币):肆佰陆拾万零柒仟壹佰元整(¥4607100.00)
五、采购需求:大新德天至宁明花山公路(硕龙至天西段)PPP项目前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路线穿越自然保护区影响评价专题、路线穿越风景名胜区影响评价专题、水土保持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安全预评价、安全条件论证、防洪(行洪)评价等专项研究工作。
六、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政策》等。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具有经营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
3、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有备案(公路专业),同时具备工程咨询甲级资信证书(公路专业);
4、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5、业绩要求:在近5年内完成过1条以上(含1条),里程在50公里以上(含50公里)的一级以上(含一级)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以工可批复或评审意见时间为准);
6、项目总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的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咨询工程师资格证书(执业单位为投标人单位);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购买公开招标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 年 3 月 17 日至2020 年 3 月 24 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日)。公开招标采购文件每本售价为250元,售后不退。(邮寄方式以邮件单号寄出时间为准)
2.地点:在疫情期间,本项目采用邮寄形式接受报名,邮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长湖路20号绿城国际1104室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收件人:玉积,电话0771-5784039)
3.报名时须携带:(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专业含公路专业)证明文件复印件、工程咨询甲级资信证书(公路专业)复印件、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经办人为授权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3)在近5年内完成过1条以上(含1条),里程在50公里以上(含50公里)的一级以上(含一级)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以工可批复或评审意见时间为准)证明材料;(4)拟投入本项目的的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咨询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合格且有效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注:邮购招标文件的,必须于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截止前将招标文件工本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提供的材料须注明收件人姓名、收件人联系方式及收件地址,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供有效收件人联系方式的,不予办理邮寄手续;因此造成投标人无法按时获取招标文件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招标文件工本费交纳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长湖北支行
账 号:623 6627 96672
购买文件联系方式:玉积 0771-5784039
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银行账户转出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银行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注: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并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方可参加投标,缴纳时必须在银行转账单“用途栏”处注明所缴保证金对应的工程项目名称,如“×××保证金”或项目编号,不可简单书写“保证金”,否则投标无效。
账户名称: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左友谊大道支行
银行账号:45001598054059556677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20年 4 月 9 日北京时间 15 时 00 分00 秒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5楼)(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一、截标时间及地点:于2020年 4 月 9 日北京时间 15 时 00分00秒在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5楼)(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截标。
十二、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czjyzx.gov.cn/gxczzbw)
十三、联系事项:
1、采购人:崇左市本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蒙工 联系电话:0771-7843612
联系地址:崇左市江州区友谊大道19号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玉积 联系电话:0771-5784039 传真:0771-5384792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长湖路20号绿城国际1104室
3、监督管理部门:崇左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0771-5962613
4、交易服务单位: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人:崇左市本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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