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马山县中医医院消毒供应室医疗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SZC2020-G1-00516-GXSYH(重),政府采购计划编号:MSZC2020-G1-00516
项目名称:马山县中医医院消毒供应室医疗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322万元。
最高限价:与预算金额一致
采购需求:马山县中医医院消毒供应室医疗设备采购一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按《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第8号令)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许可证。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时间:2020年11月20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
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需报名、不发放纸质文件,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ggzy.nanning.gov.cn)在对应的公告下方自行下载电子版本。
注:为配合采购人执行政府采购项目及备案,未在政采云入驻为“正式供应商”的,请登录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采〔2020〕12号)要求,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具体要求如下:
2.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投标人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
2.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副本复印件一份(方便代理机构现场完成签到工作),然后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子再次包裹已密封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子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开标时间、有效的电子邮箱、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的纸质表格。
2.4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纬武路165号502室,收件人:黄群,联系电话:0771-2846860。
2.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投标文件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3.开标时间及地点:
3.1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12月10日上午9时30分在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开标。
3.2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
3.3投标文件拆封及密封性检查:截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和采购人的见证下拆开投标文件包封,采购人对投标文件密封性和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进行签字确认。
3.4关于投标人的报价:由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情况填写开标记录表,交由采购人、监督人当场见证。
4.关于投标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4.1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投标人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投标人务必做到: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格式)”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
4.2开标当天投标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投标人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确认。
4.3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广西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http://zfcg.gxzf.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马山县中医医院
地址:马山县白山镇金伦大道603号
联系方式:黄晓琴,0771-68222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盛元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8号广西合景国际金融广场28层
联系方式:,0771-28468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群
电话:0771-2846860
4.监管部门:马山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 话:0771-6825986
广西盛元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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